•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财富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批非林地人参收获情况的公告
  •  
    2013年10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批非林地人参收获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3-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3-08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0月2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2013年10月18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3年10月1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略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1-87303569

    联系传真:0591-8786256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榕基软件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03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

    电话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电话 性别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