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3-045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14日上午9点,在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60,624,5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冯玉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傅博、常海峰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160,624,5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0,624,5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傅博、常海峰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