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B 公告编号:2013-03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希元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3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人,代表股份549,955,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57,117,748股的43.75%。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45,522,863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908,367,748股的60.06%;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4,432,50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348,750,000股的1.27%。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标准,在南方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并由受让方支付评估基准日至转让款实际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洽谈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49,517,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2%;反对4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8%;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084,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4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8%;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43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黄晓莉 姚继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