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亚盛集团 股票代码:600108 编号:临2013-08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为杨树军董事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478,474,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6,915,121股的24.5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3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分为8个小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发行规模》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2.3《债券期限》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2.4《募集资金用途》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2.5《发行方式》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2.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2.7《上市场所》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2.8《决议的有效期》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预案》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万头奶牛养殖项目的议案》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78,474,38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现场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裴延君、王爱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