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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3-01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9月2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10月14日上午,本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3-020)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会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预计2013年度内交易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6名董事(袁仁国、刘自力、季克良、赵书跃、吕云怀、谭定华)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021。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3-020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销售本公司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以上涉及行政审批或许可的经营项目,须持行政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茅台集团公司总资产为58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60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贵州茅台酒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销售产品、商品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四)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五)交易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六)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产品采取的结算方式相同

    (七)交易期限:2013年12月31日止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本议案。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3-02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1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31日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3年11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66号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

    (六)股权登记日

    2013年10月3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是否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审计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3《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三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议案》
    4《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31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二)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公司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帐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同时需提供上海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由于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并不直接以投资者的名义登记在股东名册上,公司无法判断该等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因此,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自然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帐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同时需提供上海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上海股票帐户卡原件进行登记,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股票帐户卡复印件一份;

    (四)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于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和11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送达至以下联系地址,并应在会议召开日入场登记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进行登记。

    (五)登记及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2-2386002

    传真:0852-2386190,2386191

    邮编:564501

    联系人:陈艳红

    (六)会议入场登记时间

    会议入场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8:00至9:20,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登记后方可入场,9: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七)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在下表中各项议案所对应的栏内打“○”明确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议 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审计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3《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三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议案》   
    4《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全部公司股份数量,单位: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 托 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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