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48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剡水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共计595,939,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95,900,000股的59.84%,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人 |
其中:内资股股东代理人人数 | 1人 |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人数 | 1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5,939,652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43,910,000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2,029,65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84%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57%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5.27% |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公司聘请的律师、点票监察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普通决议案 | 表决股份数及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 是否通过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责任保险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12年购买的董事责任保险到期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责任保险,保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自起保日起计12个月,到期续保。 | 480,696,944股 (80.66%) | 90,468,699股 (15.18%) | 24,774,009股 (4.16%) | 是 |
2 | 《关于聘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委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三年度内控审计师,聘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止。 | 595,109,402股 (99.86%) | 724,000股 (0.12%) | 106,250股 (0.02%) | 是 |
3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农业机械产品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符合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购机用户提供不高于人民币150,000,000元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批准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及其签署、履行等相关事宜。 | 595,831,402股 (99.981835%) | 2,000股 (0.000336%) | 106,250股 (0.017829%) | 是 |
议案序号 | 特别决议案 | 表决股份数及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 是否通过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②在本特别决议案通过当日起计十二个月届满当日;或 ③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或本公司H股股东或A股股东于类别会议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述授权当日。 | 595,831,402股 (99.98%) | 46,250股 (0.01%) | 62,000股 (0.01%) | 是 |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49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决议及2013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时间:
2013年10月15日上午9:40
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时间:
2013年10月15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赵剡水先生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1、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H股有表决权股份152,785,65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总数401,990,000股的38.01%。
2、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A股有表决权股份443,910,0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593,910,000股的74.7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公司聘请的律师、点票监察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2,677,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
反对票46,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弃权票6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
(二)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43,9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对公司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50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股份
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张树开 邮政编码:471004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379-64967438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379-64967038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