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3-022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未来一年内购买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安全性高且有固定收益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事宜(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12”公告)。
鉴于本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9,300万元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已于2013年10月8日到期。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0%;
2013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8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8%;
2013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净收益率为3.60%。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
产品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按期开放”
产品代码:CNYAQKF
产品类别:保证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中国银行内部评级)
委托认购日:2013年10月14日
收益起算日:2013年10月15日
产品到期日:2014年01月15日
投资期限:92天
产品收益率: 4.50%/年
投资方向:该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
(二)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
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2013年第19期产品7
产品编号:2013101150208
产品类别:保证收益型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一星级,风险低(中国光大银行内部评级)
产品募集期: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
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10月18日
产品到期日:2014年4月18日
投资期限:180天
产品收益率: 4.58%/年
投资范围:主要限于低风险类投资品种,如现金、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和中央公用企业的信用的货币市场工具、境内依法上市的债券类产品和票据、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等准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
(三)兴业银行人民币“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产品类型:开放式理财产品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基本无风险产品(兴业银行内部评级)
产品收益起始日:2013年10月15日
理财期限:本理财计划的到期日为2014年2月18日,按本产品协议规定,理财资金可随时赎回
预期净收益率: 3.60%/年
投资范围:本理财计划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低风险信托计划、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均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中国银行和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基本无风险;兴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公司将在该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本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9,3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期限26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4%。该产品已于2013年10月8日到期。
2、2013年9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桥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35%;
2013年9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8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58%。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两个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19”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签署的《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
3、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署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
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产品说明书》和《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
4、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兴业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
书》、《兴业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说明书》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标准化理财产品需求申请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