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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3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2.地点:湖南省宁乡县通程温泉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振先生。

      6.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1人,代表股份数总数142,364,100股,占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占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法定股份总数的61.79%。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刘永交先生、宋向前先生、彭杰先生。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1.1选举杨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3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00014%,获得通过。

      1.2选举杨子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1.3选举肖赛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1.4选举刘永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1.5选举宋向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1.6选举彭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白燕女士、刘定华先生、姚禄仕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2.1选举白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142,364,3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00014%,获得通过。

      2.2选举刘定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2.3选举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王彦武女士、苏文俊先生,与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蒋小红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3.1选举王彦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3.2选举苏文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2,364,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2,364,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李乐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4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6日提交各位参会人员,并于2013年10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7名,宋向前委托杨振出席,刘定华委托姚禄仕出席,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召开程序、方式均无异议,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表决,选举杨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子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9月 27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告编号:2013-037)。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本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表决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杨振、宋向前、白燕、刘定华、姚禄仕,杨振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姚禄仕、杨振、宋向前、白燕、刘定华,姚禄仕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成员:刘定华、杨振、宋向前、白燕、姚禄仕,刘定华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白燕、杨振、宋向前、姚禄仕、刘定华,白燕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伯球先生、刘永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段维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彭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3年。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彦武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3年。个人简历附后。

      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人力资源政策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暂定财务总监段维嵬先生的年度薪酬为20万元(含个税)、董事会秘书彭杰先生的年度薪酬为14万元(含个税)。上述报酬执行公司绩效管理及工资发放模式。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4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通知于2013年10月16日提交各位参会人员,并于2013年10月1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蒋小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彭杰先生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开程序、方式均无异议,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经表决,选举蒋小红女士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选举苏文俊任第二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简历

      王彦武: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彦武毕业于湖南省粮食学校财会专业,于2004年取得湖南大学会计自考本科文凭;历任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审计部经理、监事会主席兼审计总监、监事兼审计总监;

      王彦武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苏文俊,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苏文俊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历任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苏文俊还担任东方加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裁,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苏文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宋向前先生同任职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司高管、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总经理杨振简历

      杨振: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第十二届湖南省人大代表、中国调味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历任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振还担任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加加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盘中餐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台湾可可槟榔屋连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乡县东湖塘敬老院名誉院长。

      杨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064,844股,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董事肖赛平女士之夫、公司董事杨子江先生之父、公司副总经理陈伯球先生之连襟,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陈伯球简历

      陈伯球:男,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陈伯球先生毕业于长沙市食品高等专科学校,历任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陈伯球持有公司股份648,000股,为公司董事肖赛平女士之姐夫、杨振先生之连襟、杨子江先生之姨父,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刘永交简历

      刘永交: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刘永交先生1982年毕业于益阳师范学校,1989年取得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刘永交持有公司股份648,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财务总监段维嵬简历

      段维嵬,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桂林工学院会计学专业,1999年-2000年在福建龙海市南太武高尔夫乡村俱乐部财务人员;2001年-2002年在湖南能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2年12月-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原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

      段维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彭杰简历

      彭杰: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获得湘潭大学MBA,2010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干、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彭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彭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

      电话:0731-87807235 传真:0731-87807235

      邮箱:dm@jiajiagroup.com

      内部审计负责人王彦武简历

      王彦武: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彦武毕业于湖南省粮食学校财会专业,于2004年取得湖南大学会计自考本科文凭;历任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沙加加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审计部经理、监事会主席兼审计总监、监事兼审计总监。

      王彦武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杨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伯球先生、刘永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彭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段维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王彦武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2、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所聘上述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能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所聘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白燕 、刘定华 、姚禄仕 。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