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5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3]0219号)要求,对10月9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中(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朱小平投弃权票的理由以及更换财务审计机构是否会影响此次重组两方面问题进行补充说明,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第一时间与独立董事朱小平取得联系,并已收到书面说明,全文如下:
“关于我投弃权票的说明:
1、按照公司治理的规则,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应该是由审计委员会开会提出议案请董事会讨论,但是确认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一事我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10月6号晚上才知道,在这之前只是收到公司准备在5家事务所中招标选择一家的建议,并没有认真开会研究。在公司发给我的董事会会议通知中也没有这项议案的具体内容(确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所以让我补签审计委员会的决议,我不能同意,也没有签字。
2、公司提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个时间提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理由不充分,我个人认为对于公司发展很不利,因为对于公司的米业重组事项极有可能产生影响,对于资本市场也可能产生不利导向。如果要更换应该等到年报审计完成之后为好。
3、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一是独立性保证,二是审计质量保证,收费多少只是参考指标。对采取招标办法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我个人采取保留意见。同时,我也认为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还是两家机构为好。我本来是准备投反对票,但是考虑上述三条理由才投了弃权票。”
二、公司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对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公告,截止2013年9月30日已完成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资产重组事项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报证监会核准等待批复中,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
公司新聘用审计机构也应对公司2013年经济活动按准则要求履行相应审计程序,如果重大重组事项核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我公司将会同信永中和与新聘用审计机构共同协调配合完成后续工作,保证年度审计工作有效承接过渡。
三、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对于本次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临时董事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