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3—026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个人原因,洪涛先生已于2013年10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职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洪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立即生效。根据公司董事集体推举,在新的董事长未选举产生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玉文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公司将尽快增补董事、确定新任董事长。
洪涛先生自担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以来,勤勉尽责,带领和团结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在公司规划发展、电网建设、经营管理、法人治理、规范运作、企业文化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公司董事会向洪涛先生为公司所作的贡献和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3—02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戴斯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洪涛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杨玉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关于推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洪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须增补董事一名。经公司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推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张波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2012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其为本公司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稳健、谨慎的审计原则,审计工作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2012年度授托的各项工作。
目前,中瑞岳华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合并后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注销,原国富浩华、中瑞岳华的人员和业务转入新成立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选聘要求;其合并前的国富浩华、中瑞岳华均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本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本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6万元。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张波个人简历
张波 男,汉族,生于1964 年3月,籍贯重庆江津,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1987年7月至2003年10月,在重庆永川供电局工作,先后任修试所生技组专责、生技科变电运行检修专责、地调所所长、用(农)电科科长、安监科科长、安监科科长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重庆万州供电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5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重庆忠县供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国网公司重庆江津区供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3—02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日
● 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参会登记日:2013年10月30—31日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内容:
(一)关于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10月30—3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777 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一 | 关于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二 | 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