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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3-39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本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9:30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6层会议室召开。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180,275,832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81.603883%,具体由下表所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其中:A股股东人数3
    H股股东人数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8,180,275,832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8,939,208,218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241,067,61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1.603883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61.852664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9.751219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由于本行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因公务无法参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刘淑兰独立董事主持。

    (四)本行在任董事14人,刘淑兰、吴小庆等2名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行在任监事6人,庄毓敏、骆小元、李刚等3名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余监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秘书李欣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曹国强、朱加麟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与会股东(含授权代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38,178,131,28999.994383%3,6120.000009%2,140,9310.005607%

    此项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蕾律师及肖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