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概念受到市场持续关注,有专家分析认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实质上增加了农业土地的供给,将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尤其可为龙头种子企业的腾飞扫除了羁绊。
传统经营模式存在弊端
依据我国现阶段的土地状况,种子企业制种的主要模式是"公司+农户",即企业与农民签订合作协议,企业提供原种,农户按照要求种植,生产出来的商品种子回售给企业。制种企业只拥有研制原种的土地,大批量商品种子的生产主要依靠与农民的合作加以完成,而这种模式具有很大的弊端。
首先,由于农民从事传统种植已形成固有的习惯,让其放弃传统的种植从事新的制种有很大难度,企业只有通过乡镇、村委等组织去宣传、动员,将付出一定程度的公关和宣传费用。其次,企业与农民的合作协议一般是一年一签,如果因为天气等原因,导致经济效益较种植传统农作物差,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将大打折扣,对来年的合作影响非常大,企业没有任何主动权。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难以有效保证农户种植出来的商品种子达标,企业承担的风险非常高。
农地流转有助于规模化发展
农地流转制度的破局与加速,使得种子企业获取大批制种土地变成了可能,从而消除制约种业龙头公司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因素。
种子企业如果拥有了规模化的商品制种基地,制种成本将会大大降低,企业的盈利空间将会放大。据测算,企业通过租用土地规模化种植较目前与农户合作制种模式相比,成本至少可下降20%左右。而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获取较大规模的稳定土地后,就会有动力加大基础性、技术性的建设投入,不仅提高种子的产量,也会提高种子的质量,使得纯度和净度达到高标准。
同时,土地流转最直接影响是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机械化,而规模化、机械化都将提升良种覆盖率,加大优质种子推广范围,低价、低端种子将会逐步被挤出市场。
龙头企业可望实现历史性跨越
种业是受政策扶持力度最大并且不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农业子行业。在2011年国务院8号文件发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新版)等出台后不到两年时间,随着高种业进入和退出门槛的大幅提高,企业兼并重组此起彼伏,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明显扩大。
从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获悉,目前,全国持证种子企业约6000家,比去年同期减少近1000家,较"两证"管理办法修订前的8700家减少了2700家左右,2年内降幅高达三成。与此同时,我国种业前十强的市场份额只有13%,前50强的市场占有率30%,良种贡献率为43%,距离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力争实现2020年国内良种贡献率达到50%以上、国内前10强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到30%以上、前50强提高到60%以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虽然目前种子行业整体供大于求,但优势品种销量仍可实现显著增长,对于拥有优质品种、储备丰富,同时具备较强的研发和营销能力的登海种业、隆平高科等种业龙头来说,面临着实现历史性跨越发展的良机。
(本报数据研究部 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