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继忠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307,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继忠先生、鲍祖本先生、杨贻谋先生、高敏坚先生、孙毅先生、方洲先生、叶大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程雁雷女士、崔鹏先生、李晓玲女士、吴慈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11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13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1选举江继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选举杨贻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4选举高敏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5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6选举方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7选举叶大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独立董事候选人
1.2.1选举程雁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选举崔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3选举李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4选举吴慈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文斌先生、韩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许立杰先生、吴跃忠先生、汪学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3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江文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选举韩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131,307,32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吴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董事杨贻谋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高敏坚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江继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江继忠先生
委员:江继忠先生、鲍祖本先生、杨贻谋先生、高敏坚先生、崔鹏先生(独立董事)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慈生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吴慈生先生(独立董事)、程雁雷女士(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独立董事)、江继忠先生、鲍祖本先生、杨贻谋先生
3、董事会审计委员
主任委员:李晓玲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李晓玲女士(独立董事)、程雁雷女士(独立董事)、孙毅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江继忠先生提名,继续聘任鲍祖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方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方洲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鲍祖本先生提名,聘任叶大青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方洲先生、潘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旭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方秀华女士不再任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对方秀华女士在任职期间所作的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唐永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聘任姚志松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10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鲍祖本:中国国籍,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黄山市质量技术协会会长,先后荣获“安徽省第三届青年科技创新奖”、“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个人”、“黄山市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等称号。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黄山华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黄山贝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850,561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 洲:中国国籍,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公司股份626,125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大青:中国国籍,男,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荣获“安徽省营销先进个人”、“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家”。曾任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541,665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健:中国国籍,男,1974 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质量部经理、技术部经理、生产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曾荣获安徽省青年岗位能手、安徽省青年科学技术奖、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研发的项目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旭峰,中国国籍,男,1976年8月出生,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营销中心副经理、财务中心副经理、采购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永亮:中国国籍,男,1972年3月出生,大专。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公司股份175,032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志松,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8,7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江文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2013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16日)。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