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4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以中证5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按照成份股在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先进的数量化投资技术,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以拟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1. 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对中证500指数进行完全复制,在初始建仓期或者为申购资金建仓时,按照中证500指数各成份股所占权重逐步买入。在买入过程中,本基金采取相应的交易策略降低建仓成本,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权重为标准配置个股,并进行适时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指数复制效果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中证5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等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不定期调整和其他调整。
(a)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以及权重的定期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
(b)不定期调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适当调整投资标的。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股、分红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权重比例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按照指数权重进行配置,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选择相关股票进行适当的替代;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对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力求达到跟踪误差最小化。
(3)其他调整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所申购的非成份股将在规定持有期之后的一定时间以内卖出。
2.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获取流动性为目的,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深入研究和分析,把握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取向,对未来利率变动趋势和债券市场投资环境做出科学、合理判断;主要关注指标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物价指数、货币供应量、信贷投放和汇率变动等宏观经济指标。
本基金债券投资主要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获得适当收益,因此债券投资以流动性好,风险较小的短期政府债券为主;中国的债券市场处于扩张阶段,品种丰富、衍生工具有所增加,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注重创新品种的选择和创新工具的运用。本基金采取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管理、期限结构配置、个券信用风险管理等策略,通过持有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债)、短期融资券、回购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流动性较高的债券组合,在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
3. 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中证5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上市的5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如果标的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应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其它类型的基金产品;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中证500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也较高的基金产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华商中证500A类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华商中证500B类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中关于投资组合报告的要求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为47,474,496.024元,份额净值为0.997元;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资产净值为1,234,732.23元,份额净值为1.051元;B类基金资产净值为1,694,932.51元,份额净值为0.962元。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3年6月30日
■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3年6月30日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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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3年6月30日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9.3其他资产构成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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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9.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9.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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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6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股票组合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85%-95%,其中投资于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规则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9、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每日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
如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发生变更,按照变更后的费率、支付方式执行。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及第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五)在“十二、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六)在“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增加了中更新了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等内容。
(七)在“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8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42,319,665.28 | 83.47 |
其中:股票 | 42,319,665.28 | 83.47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348,975.03 | 16.47 |
6 | 其他资产 | 30,795.49 | 0.06 |
7 | 合计 | 50,699,435.80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42,405.08 | 1.27 |
B | 采矿业 | 821,569.08 | 1.63 |
C | 制造业 | 25,182,041.71 | 49.96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036,904.34 | 4.04 |
E | 建筑业 | 1,131,538.08 | 2.24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2,302,745.97 | 4.57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277,900.56 | 2.54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41,916.35 | 0.08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304,496.72 | 4.57 |
J | 金融业 | 333,808.55 | 0.66 |
K | 房地产业 | 3,697,666.08 | 7.34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00,457.54 | 0.99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69,654.65 | 0.34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36,791.14 | 1.06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957,778.11 | 1.90 |
S | 综合 | 180,131.40 | 0.36 |
合计 | 42,117,805.36 | 83.56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201,859.92 | 0.40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201,859.92 | 0.4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30 | 科大讯飞 | 9,413 | 434,880.60 | 0.86 |
2 | 000826 | 桑德环境 | 10,890 | 351,420.30 | 0.70 |
3 | 002450 | 康得新 | 11,457 | 320,566.86 | 0.64 |
4 | 000661 | 长春高新 | 3,016 | 295,296.56 | 0.59 |
5 | 600079 | 人福医药 | 11,278 | 294,130.24 | 0.58 |
6 | 600436 | 片仔癀 | 2,056 | 281,301.92 | 0.56 |
7 | 600200 | 江苏吴中 | 17,771 | 277,938.44 | 0.55 |
8 | 000503 | 海虹控股 | 19,073 | 268,547.84 | 0.53 |
9 | 000793 | 华闻传媒 | 25,999 | 260,509.98 | 0.52 |
10 | 000400 | 许继电气 | 8,682 | 235,108.56 | 0.4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332 | 广州药业 | 5,892 | 201,859.92 | 0.4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4,826.0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3,487.73 |
4 | 应收利息 | 1,788.64 |
5 | 应收申购款 | 693.1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0,795.49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1.1—2013.6.30 | -2.16% | 1.30% | -1.09% | 1.42% | -1.07% | -0.12% |
2012.10.01—2012.12.31 | 1.70% | 1.12% | 2.29% | 1.37% | -0.59% | -0.25% |
2012. 09.06—(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12.31 | 1.90% | 0.99% | 2.86% | 1.43% | -0.96% | -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