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晓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晓静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1号
邮政编码:261500
联系电话:0536-2361002
传真号码:0536-2361536
电子邮箱:himile_zqb@himile.com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附件:
王晓静女士简介如下:
王晓静,女,1988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自2010年12月起就职于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
王晓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王晓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2013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二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2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于2013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10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晓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3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胜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
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10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王晓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