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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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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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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3永州城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三)债券品种的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3.40%,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不超过7.80%(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和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释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永州城投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建档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永州市人民政府
    债券持有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
    工作日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1815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住所: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尹小青

    联系人:胡建辉、余新星

    联系地址: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系电话:0746-8376896、8376931

    传真:0746-8376877

    邮编:425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联系人:刘宛晨、李俭、袁闯、吕超、王志鹏、陶兢强、邢森杰、

    胡善国、朱敏丽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层

    联系电话:0731-84403313、84779537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二)分销商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F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莫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联系电话:010-88321635

    传真:010-88321685

    邮编:100044

    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孙守用、张 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电话:18818580575、18818580351

    传真:0755-82912907

    邮编:518048

    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楼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沈良亮、杨萍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楼

    联系电话:0755-82564372、0755-82537754

    传真:0755-82560904

    邮编:518000

    三、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8层80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中

    联系人:姚运海、邓建华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湖南财富中心财座1906室

    联系电话:010-68731010、0731-82322952

    传真:010-68479956、0731-84450511

    邮编:100042

    四、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丁继平、高景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编:100022

    五、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负责人:李荣

    联系人:吕杰、董亚杰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联系电话:0737-82953808

    传真:0731-82953779

    邮编:410007

    六、债券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8、88170735

    传真:010-88170752

    邮编:100033

    七、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营业场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06号湘豪大厦

    联系人: 谢建华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06号湘豪大厦

    电话:0731-84906830

    传真:0731-84906665

    邮编:410005

    八、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

    营业场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6号湖南财富中心一楼

    联系人:谭思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6号湖南财富中心一楼

    电话:0731-84886082

    传真:0731-84886082

    邮编:41000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3永州城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3.40%,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不超过7.80%(Shibor 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范围和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即自发行首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

    十一、簿记建档日:2013年10月22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3年10月23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3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

    十六、付息日: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3日,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三、债券受托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

    二十四、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二十五、偿债资金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

    二十六、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监管银行及相关方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等文件,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住 所: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尹小青

    注册资本:75,263.3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发行人成立于1999年10月19日,是经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永州市政府授权对城市建设资金进行筹措、使用、管理的专业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为:筹措、管理、营运城市建设资金,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相关的二、三产业,土地开发整理、水利防洪建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17,176.31万元,所有者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697,851.79万元。2012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882.39万元,净利润22,695.45万元。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强,资产负债率较低。

    二、发行人与其下属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2家,情况如下:

    表9-1 发行人与其下属公司投资关系一览表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永州市河东路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0100
    永州市永州大道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0100
    永州市火车站新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0100
    永州市白竹路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3,000100
    永州市零陵北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7,539100
    永州市滨江广场建设有限公司1,000100
    永州市冷水滩梅湾新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0100
    永州市潇湘大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00100
    永州市坦塘垃圾处理有限公司50100
    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50100
    永州城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22.8251.80
    永州市城兴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分析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体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在GDP的影响因素中,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364,835亿元,同比增长20.6%。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与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对我国GDP贡献率的比重日益加大。

    2.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永州市在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承接产业转移”战略的背景下,城市发展全面提速。“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86.92亿元;共完成住宅和房地产开发投资253亿元,竣工房屋面积近600万平方米,为“十五”期间总和的10倍。

    (二)土地开发整理行业

    1.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现状和前景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2012年,尽管我国实施了从严、从紧的房地房地产调控措施,全年土地成交价款为2.69万亿元,同比减少了14.7%,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未来一段时期城市土地的需求仍然将继续保持旺盛,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的前景依然十分广阔。

    2.永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现状和前景

    永州境内地貌复杂多样,山冈盆地相间分布。“十二五”期间,随着零陵机场的改扩建,厦蓉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永蓝段、湘桂复线铁路、怀化经永州至郴州铁路、洛湛铁路二线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或建设,未来永州市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将大幅增加。在国家“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的带动下,永州市城市化进程将明显加快,产业集中区、产业园区、商业、住宅等用地需求将大幅增长。因此未来五至十年内,永州市的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三)保障性住房行业

    1.我国保障性住房行业现状和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未来保障性住房将成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空间广阔。

    2.永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为进一步改善永州市住房供应结构,有效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近年来永州市政府已投入近10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湘发改投资〔2012〕519号、永房发〔2012〕2号文及永房发〔2012〕3号文等文件,永州市2012年新建廉租房9201套,总投资3.97亿元;新建公租房6614套,总投资3.79亿元;棚户区改造4310户,总投资4.11亿元。2012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湘政办发﹝2012﹞44号),其中永州市在“十二五”期间将完成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工程共7万套(户),投资总额将达到55亿元。未来永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四)城市环境整治行业

    1.我国城市环境整治行业现状和前景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5年全国将新增城镇污水管网约16万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提高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所有县具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逐步转变,未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将产生巨大的投资空间。我国将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前提下,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垃圾发电厂等的建设。

    2.永州市城市环境整治行业现状和前景

    “十二五”期间,永州市将加快和完善中心城区、县城、重点建制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和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B标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提高到80%以上。到2015年,全市的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2%。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30座,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800吨/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将加大渗沥液、医疗废物、采矿尾砂和建筑垃圾处理力度,加强废物综合利用,争取冶炼废渣等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未来永州市城市环境整治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二、发行人经营环境分析

    1.永州概况

    永州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是湖南省下属的地级市,辖区面积22,441平方千米,潇、湘二水汇合于城市南部,自古雅称“潇湘”,为湘粤桂结合城市、湘西南口岸城市。永州市交通发达,自古便是华中、华东地区通往广东与西南地区的交通要塞,素有“南山通衢”之称。

    永州地处我国著名的“南岭多金属成矿带”,已探明的矿藏有55种,占全省矿种一半。永州河流密布、水系发达,共有大小河流700余条,总长1万多公里,河床谷深流急,水能资源蕴藏丰裕,总量达238万千瓦,位居湖南第三,其中可开发量达101万千瓦,待开发利用的达60余万千瓦。

    2.永州市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情况

    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9.60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44.1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410.61亿元,增长14.0%;第三产业增加值404.82亿元,增长12.0%。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239元,同比增长10.4%。

    2010年至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分别为53.50亿元、70.49亿元、86.69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3.25%、31.76%和22.98%;2010年至2012年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33.00亿元、45.67亿元和59.47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3.60%、38.39%和30.22%。近三年永州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保持快速增长,财政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永州市的发展规划

    根据《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永州市将努力建设成为对接东盟先导区、承接产业聚集区、现代物流实验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湘粤桂省际中心城市。全市经济取得较快发展。地方生产总值年递增13%以上,工业增加值年递增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递增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递增19%以上,到2015年财政总收入突破100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7%。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0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接近10,000元。

    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1〕2188号)、《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湘政办发〔2012〕42号),作为经国家批准的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三个示范区之一的永州,将充分利用其具有区位条件优越、资源要素丰富、产业基础和配套能力较好等综合优势,科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并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永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所处行业的地位

    发行人从事的业务主要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环境整治等,以上业务在永州市保持领先地位。

    1.发行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永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主体、资产经营主体,在永州市城市路网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城区建设、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等领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在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主导地位日趋巩固,业务得到长足发展,公司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化与科学化,实力得到快速提升。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近年来已建、在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到60多个,为永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发行人在土地开发与整理领域的地位

    永州市政府赋予发行人市区土地一级开发职能,发行人土地开发与整理业务在永州市处于垄断地位。发行人根据永州市政府土地开发工作规划,对市政府划入的土地进行“三通一平”等开发整理工作。2010年至2012年,永州市政府陆续将45宗共计2,841.36亩(评估价值为19.14亿元)优质土地资产注入永州城投,由其开发和经营。近年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发的土地面积达7,000多亩。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土地账面价值391,341.40万元。发行人未来土地开发与整理收益的稳定增长具有较强的保障性。

    3.发行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的地位

    发行人承担了永州市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是永州市获得市政府授权从事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的国有企业之一。2012年以来,发行人按照永州市政府的总体规划,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廉租房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行人在土地契税、土地规费等方面享有较多的政府优惠政策。

    4.发行人在城市环境整治行业的地位

    发行人承担了永州市两项重要的城市环境整治事务:城市污水处理与城市垃圾处理。2009年12月,永州市政府将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永州市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两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均为10万吨,在永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下属子公司永州市坦塘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永州市唯一的固体垃圾处理企业,其所属的垃圾处理场总投资16,451万元,日处理垃圾860吨,总库容1,075万立方米,承担了永州市城区所有固体垃圾的处理业务。

    (二)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1.优越的区位条件

    发行人所处的永州市地处湖南省西南部,位于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位,南与广东省接壤,西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毗邻,区位条件优越,是华南、华东地区进入广东和广西的重要交通节点和枢纽城市。目前,1个机场、2条新型铁路、4条高速公路、8条高等级公路在永州交汇,一个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将逐步凸显永州中心城市作为湘粤桂边际区域中心和交通枢纽的重要地位。

    永州市地处多个重要经济区的节点部位,距离最近的是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和湖南省“3+5”城市群(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益阳、常德、娄底),南边紧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先行区域—珠三角经济区,西南近邻我国对接东盟经济区的桥头堡—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永州市和这三个重要经济区的距离都在500公里左右,这些地区资讯、信息和资金对永州的辐射效应较强。

    2.区域发展规划已纳入国家战略

    2006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中部建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以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包括永州在内的湘南地区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为继安徽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之后第四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3.永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发行人是经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市政府直属的重点综合性投融资主体。永州市政府根据永州城投业务的特点,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与优惠政策。一是授权永州城投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项目不断增加。二是由其开发与整理的土地逐年增加,土地开发与整理收益逐年增加。三是先后向永州城投注入了大批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四是根据发行人经营业务的特点,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4.所在行业处于优势垄断地位

    发行人在其所在的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是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城市环境整治等业务的主要承担主体,具有市场优势垄断地位。发行人在项目获取、土地开发整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垄断优势将不断增强,并对发行人未来业务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四、发行人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业务模式

    发行人是永州市城市资产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与管理主体,是永州市城市建设领域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经营城市资产、筹集发展资金、管理项目和参与开发,按照政府城建计划,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多方面筹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发行人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资回报、土地开发与整理、城市环境整治、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等方面。

    (二)发行人业务状况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承担着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运作、经营与管理的职责,由其建设与运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路网建设与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城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等众多项目。2010年-201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投资建设近70个项目,近三年项目投资额分别为1.12亿元、4.63亿元和3.60亿元。

    2.土地开发与整理

    永州市政府赋予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职能,发行人在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具有明显的垄断优势。近年来,随着永州市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发行人开发土地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开发与整理收益不断增长。2010年至2012年分别实现土地开发整理收入26,950.50万元、9,162.00万元和24,934.50万元。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但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未来仍将为发行人带来较为丰厚的收入。

    3.城市环境整治

    2010年至2012年公司垃圾处理收入达到132.39万元、394.00万元和621.00万元。目前由于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设施尚处于建设阶段,收费较少,预计在相关项目完工以及对城市污水处理、固体垃圾收费归集到位后,发行人来自城市环境整治业务的收入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此项业务也将成为发行人未来盈利的有力保障。

    4.城市公用资产经营

    发行人承担着永州市大量城市公用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工作,永州市政府授权发行人承担城市公用资产的经营职责,加强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努力提高资产收益能力,为永州市城市建设筹集资金。随着发行人经营的城市公用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未来此项业务收入将保持快速增长。

    5.保障性住房建设

    发行人承担了永州市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是2012年永州市新建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投资建设主体。永州市政府与发行人签订了回购协议,在考虑发行人的筹资成本和代建的必要利润后,同意对发行人承建的廉租房项目实施回购,以保障发行人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适当利润,支持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发行人承担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实施,未来收入稳定可靠。

    (三)发行人发展规划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12家全资子公司的大型综合类企业,在业务结构上基本完成了框架性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保障房建设、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环境整治成为公司支柱业务。未来一段时期,发行人将抓住国务院审议通过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设立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示范区的批复》等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积极开拓新兴业务,提高经营效益,努力将公司打造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投资开发集团。

    鉴于对公司基本面客观审慎评估以及考虑到国家宏观政策对产业经济的影响,公司未来五至十年的业务发展战略为:

    (1)在五年发展规划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00亿元,净资产达到140亿元,年均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预计未来五年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合计达到100亿元,

    (2)十年规划期内,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投资,规划投入240亿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对现有城区路网的完善与改造,参与新城区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生态联城项目建设、湘江过江通道建设、工业园区开发与建设,平均每年基本建设支出约为24亿元左右。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三年连审合并财务报告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国际 审字【2013】第01010282号)。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2010年至2012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财务报告。

    表11-1 发行人2010年-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

    项 目2012年末/度2011年末/度2010年末/度
    资产总计(元)11,171,763,053.1110,649,115,745.408,166,074,530.07
    其中:流动资产(元)8,068,011,253.297,893,976,918.425,591,854,436.28
    负债合计(元)4,187,692,351.043,945,995,001.912,879,334,169.43
    其中:流动负债(元)1,787,669,010.961,685,923,133.721,354,257,976.67
    所有者权益合计(元)6,984,070,702.076,703,120,743.495,286,740,360.64
    主营业务收入(元)418,823,907.34405,048,369.20272,293,108.79
    净利润(元)226,954,471.13212,341,361.92214,286,691.34

    表11-2 2010年-2012年发行人主要现金流量指标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入353,863,364.77231,676,362.0883,074,21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610,452.4911,114,385.0012,668,959.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37,395.29-488,400,216.37-110,937,405.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255,382.49669,938,359.32-183,445,755.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2,807,534.71192,652,527.95-281,714,201.25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表11-3 发行人2010年-2012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12年末/度2011年末/度2010年末/度
    流动比率(倍)4.514.684.13
    速动比率(倍)1.772.001.69
    资产负债率(%)37.4837.0535.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0.220.250.19
    存货周转率(次/年)0.040.070.02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040.040.03
    营业利润率(%)52.5628.2280.98
    净资产收益率(%)3.253.174.06
    总资产收益率(%)2.031.992.62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273号文件核准,发行人于2011年12月5日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1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1永州城投债”),该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8.4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上调后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8.40%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除以上债券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1.4亿元用于永州市2012年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8.6亿元用于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见表13-1。

    表13-1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表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

    (万元)

    募集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
    (一)永州市2012年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9,58414,00047.32%
    1、回龙圩管理区2012年回峰(二期)廉租住房建设项目38010026.32%
    2、永州市零陵区景塘廉租房小区(一期)2,4871,49059.91%
    3、永州市日升廉租房小区1,8571,10059.24%
    4、冷水滩区紫霞廉租房小区6,1373,60058.66%
    5、祁阳县2012年浯溪镇廉租房建设项目4,0471,61039.78%
    6、金洞管理区2012年新开滩廉租房建设项目1,00040040.00%
    7、道县2012年振兴路廉租房建设项目1,77387049.07%
    8、江永县2012年永回路廉租房建设项目1,86690048.23%
    9、宁远县2012年舜帝南路廉租房建设项目3,0951,23039.74%
    10、宁远县2012年城南片廉租房建设项目1,90576039.90%
    11、新田县2012年陶然街廉租房建设项目1,05326024.69%
    12、新田县2012年飞马路(二期)廉租房建设项目85227031.69%
    13、江华县2012年百家尾廉租房建设项目3,1321,41045.02%
    (二)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5,60086,00046.34%
    1、潇湘大道建设项目145,00063,00043.45%
    2、永州市城南大桥项目40,60023,00056.65%
    总计215,184100,00046.47%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通过加强资金使用规划,引入多方的监督管理,达到专款专用,确保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

    (一)公司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资金的使用、调拨接受监管银行的监督。

    (二)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并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统一由管理小组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按照制度使用资金,定期汇总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披露。

    (三)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同时接受内部风险控制部门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设置的提前偿还条款可缓解发行人一次性、大规模还款的压力。此外,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因而还本付息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发行人提前制定偿付计划。发行人良好的经营业绩,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基础保障。

    为了充分、有效地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机制。

    一、偿债保证的制度性安排

    (一)设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聘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并与该行签订了本期债券《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开立了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还本付息工作,自设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自身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的特点,发行人已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建立了募集资金监管制度,以有效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确保募集资金被规范使用,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委托该银行担任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协议中对募集资金的提取、使用、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约定,以切实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五)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建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最大程度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为了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发行人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建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同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签订了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请该行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

    (六)设置了严厉的违约处理措施,以有效避免违约情况出现,确保债券持有人利益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违约事项及处理措施进行了约定,并制定了严厉的违约处理措施,以有效避免违约情况出现,确保债券持有人利益。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0年至2012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29.31万元、40,504.84万元和41,882.39万元,近三年来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势头持续向好;净利润分别为21,428.67万元、21,234.14万元和22,695.45万元,2011年和2010年基本保持在2.1亿元左右,2012年比2011年增长1,461.31万元,表明发行人盈利能力具备持续增长的能力。

    (二)持续增长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基础资金来源

    2010年至201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8,307.42万元、23,167.64万元和35,386.34万元,平均流入22,287.13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呈现持续走高趋势,完全能够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需要。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还将进一步增长。

    (三)保障房代建项目回购收入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稳定现金来源

    永州市政府与发行人签署了《保障房代建项目回购协议》,约定分7年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2012年全市13个新建廉租房建设项目实施回购,由此形成未来的回购款项为37,013.20万元。在未来约定的时点,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重要而稳定的现金来源。

    表14-1 回购款支付安排表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
    回购总价款

    37,013.20万元

    5,300.005,300.005,300.005,300.00
    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 
    5,300.005,300.005,213.20 

    (四)发行人土地资产规模较大,资产流动性强,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充足的保障

    2012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489,552.75万元,存货中土地资产账面价值为391,341.40万元,面积为7,496.15亩,全部为国有出让地,均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入账时评估价值为 89,214.02万元的土地资产未设定抵押。另外,发行人已设定抵押的总面积为894,199.81平方米、评估价值为79,056.50万元的土地资产将于2014年6月23日因贷款到期而解除抵押,未被设定抵押的和将要解除抵押的土地资产总价值为168,270.52万元,土地资产的流动性较好。

    (五)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收入能够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坚实的保障

    作为永州市承担土地整理与开发职能的主体,发行人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一直保持区域内的垄断经营优势。近年来此项业务收入稳定,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发行人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收入分别为26,950.50万元、9,162.00万元、24,934.50万元。

    根据永州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发行人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规划,发行人未来7年内拟对其名下的永(冷)国用(2010城)第000240号等45宗土地资产进行开发与整理。上述土地资产均位于永州市中心城区,共计1,513,729.89平方米,预计未来7年发行人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收入为261,959.49万元。各年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收入测算情况见表14-2:

    表14-2 发行人未来7年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收入测算

    年份当年计划整理与开发的土地资产权证号土地面积(M2)账面价值(万元)预计收入

    (万元)

    2014年永(冷)国用(2010城)第000240号68,676.007,554.3611,884.77
    2015年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79号175,797.517,594.4430,422.75
    2016年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07号、永(冷)国用(2010城)第000229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11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14号314,138.4426,977.1554,363.43
    2017年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08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12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15号、永(冷)国用(2010城)第000206号253,783.222,754.643,918.61
    2018年永(冷)国用(2008特)第000001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10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13号、永(冷)国用(2008特)第000002号242,008.1522,624.341,880.87
    2019年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70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71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73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80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81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82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83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84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04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09号、永(冷)国用(2010城)第000207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72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05号242,442.9622,458.2641,956.12
    2020年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56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57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58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59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0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1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2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3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4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5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6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7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8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69号、永(冷)国用(2007城)第000385号、永(冷)国用(2003城)第00035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06号、永(冷)国用(2009特)第000003号216,883.6321,647.9837,532.93
    合计 1,513,729.89131,611.09261,959.49

    发行人未来7年由保障房代建回购和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产生的收入合计见表14-3:

    表14-3 未来7年保障房代建回购与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收入测算

    年 份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保障房代建项目回购收入(万元)5,300.005,300.005,300.005,300.005,300.005,300.005,213.20
    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收入(万元)11,884.7730,422.7554,363.4343,918.6141,880.8741,956.1237,532.93
    合计(万元)17,184.7735,722.7559,663.4349,218.6147,180.8747,256.1242,746.13

    三、应急偿债保障措施

    (一)长期股权投资变现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永州市城通通信管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州城通”)和湖南潇湘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分别为180.00万元和660.00万元。

    (二)金融机构授信能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流动性支撑

    发行人经营稳健,资信状况优良并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自成立以来从未出现逾期贷款现象。与国内多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13年4月底,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38.5亿元。

    四、永州市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坚强后盾

    (一)永州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

    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9.60亿元,按照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4.17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41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4.0%;第三产业增加值404.82亿元,比上年增长12.0%。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239元,比上年增长10.4%。

    (二)永州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综合财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永州市财政收入保持快速稳定增长,2010年至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分别为53.50亿元、70.49亿元和86.69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3.25%、31.76%和22.98%;2010年至2012年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33.00亿元、45.67亿元和59.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60%、38.39%和30.22%。不断增强的综合财力为永州市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永州市政府对发行人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1.支持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的发展

    永州市政府赋予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职能,发行人土地开发与整理业务在永州市处于垄断地位。发行人根据永州市政府土地开发工作规划,对市政府注入的土地资源进行“三通一平”等开发整理工作。近年来,随着永州市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发行人开发土地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开发与整理收益不断增长。

    2.授权其承担的项目不断增加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近年来已建、在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到60多个,成为永州市城市建设的主力军。

    3.多种优惠政策支持

    永州市政府通过下属的财政局、税务局等机构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收益返还等多种优惠方式对发行人进行全方位的支持。

    六、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及偿债能力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流稳定,发行人资产变现能力较强、业务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不断提高、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强。永州市经济保持较快速度增长、综合实力逐年增强,永州市政府在资产注入、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发行人持续稳定的支持。因此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到位,到期不能兑付本息的风险很小。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宏观政策、货币政策、经济周期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经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通过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能够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规定的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如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将得到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二)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如果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

    对策:首先,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所处行业均具有显著的主导地位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偿债能力较强。其次,发行人财务稳健、运行状况良好,未来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的偿付压力。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确保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为减少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所带来的财务压力,降低本金偿付风险,发行人将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

    (三)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在国家批准的债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债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申请,经批准后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上市。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等政策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与盈利能力。其次,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对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将会产生显著的影响。

    对策: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发行人也将密切注意政策变化,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产业政策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二)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的土地开发整理收益、基础设施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土地开发整理收入、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对策:随着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永州市将争取到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随之提高,因而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发行人运营风险

    发行人是永州市政府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永州市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担着城市建设和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重任。如果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发行人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对策:发行人将通过完善自身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建立健全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子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降低可控成本,不断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提高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二)项目建设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城市道路、桥梁项目建设,存在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永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经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重点鼓励的项目,政府扶持力度很大,所有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形式确定,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债券进行综合评估,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一、评级结论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的评级反映了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城市资产的投融资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在外部经营环境、土地资源、政府支持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联合资信也关注到公司资产中应收款项和存货占比大、经营活动获现能力偏弱等因素对其整体偿债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拥有丰富的土地资产,未来几年,土地开发与整理仍将是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收入有望继续增加,地方财政实力的增强有助于提高保障房代建项目回购效率。联合资信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为本期债券设立专项偿债账户,提前分期归集偿债资金,后五年分期等额偿付本金的安排,有助于降低债券本息集中偿付压力;永州市政府按照本期债券偿还计划安排对保障房募投项目的回购,对偿债资金形成了一定的补充;同时,公司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具备区域垄断经营优势,未来几年可获得较大规模的土地整理与开发收入,有助于偿债资金更好的落实。综合分析,联合资信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较低。

    二、优势

    (一)公司所属地区经济发展稳定,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永州市实施总体规划方案,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公司作为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实体,获得市政府支持力度较大。

    (三)公司投资领域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投资风险较低。

    (四)本期公司债券设立提前分期偿还条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未来的集中偿付压力。

    三、关注

    (一)公司投资与经营对政府政策依赖度偏高。

    (二)公司资产中应收款项和存货占比大,流动性偏弱,整体资产质量一般。

    (三)公司经营活动获现能力弱,对外部融资依赖较高。

    四、跟踪评级

    根据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情况开展不定期跟踪评级。

    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资信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信用等级。

    如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导致联合资信无法对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做出判断,联合资信有权撤销信用等级。

    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如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发生变化调整时,联合资信将在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申请发行2013年企业债券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已经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地获得目前阶段所需的各项内部批准与授权。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具备《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发行人与募集资金监管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协议及规则的内容和形式系相关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的承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当事人为本期债券承销而签署的《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发行人依法为本期债券发行所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具备从事企业债券发行业务相关的资格。

    八、《募集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引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结论意见:发行人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本期债券发行已合法、有效地获得目前所需的各项内部批准与授权,但尚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本期债券发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承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具备相关的业务资格;《募集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引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三)发行人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

    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住所: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尹小青

    联系人:胡建辉、余新星

    联系地址: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联系电话:0746-8376896、8376931

    传真:0746-8376877

    邮编:42500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联系人:袁闯、朱敏丽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层

    联系电话:0731-84779571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二)本期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附表一:

    2013年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网点表

    序号承销商名称承销商

    地位

    发行网点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并购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楼朱敏丽

    袁闯

    0731-84779537

    0731-84779571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李萌萌0871-8885858-8206
    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陈正杰18818580381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49楼赖瑞生0755-82545614

      发行人

      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二○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