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3-04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21日上午在福州市建福大厦十九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56,661,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盛端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杜卫东、王贵长、肖家祥及独立董事胡继荣出差,请假;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林中出差,请假。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6,661,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6,661,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大会增补刘宝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56,661,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海峡水泥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46,748,401股。表决结果为:同意46,748,4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周梦可两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