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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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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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盛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慧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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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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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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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减少40.63%,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收购省三达水泥、宁德建材建福公司股权及海峡水泥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
(2) 预付帐款增加40.23%,主要增加海峡、金银湖水泥等在建项目的设备及工程预付款。
(3)其他应收款增加110.47%,主要增加支付海峡水泥借款担保金及投产初期供电保证金2400万元、安砂建福生态保证金388万元等。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76.01%,主要是本期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安排大修,待摊大修费用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增加1757.53%,系报告期内收购宁德建福51%股权,尚未合并其报表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增加1145.4%,系报告期内整体收购三达水泥相应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增加253.07%,主要是子公司海峡水泥、永安建福、金银湖水泥在建项目建设增加投入所致。
(8)工程物资增加16339.94%,系新增炼石厂5#窑技改项目工程设备款。
(9)固定资产清理增加289万元,只要是永安建福3#窑部分设备拆除转入清理。
(10)短期借款增加30.5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产销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报告期项目建设用款高峰及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因以上原因,短期借款相应增加。
(11)预收帐款增加74.46%,主要是本期水泥销售预收款增加。
(12)应交税费期末-2519.85万元,比期初增加1138.17万元,主要系安砂留抵的进项税额已抵结束,本报告期开始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及报告期新增建福南方水泥经营收入而导致应交税费的增加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37.26%,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4)其他流动负债增加566.6%,主要增加部分子公司计提大修理费和保险费等。
(15)长期应付款减少67.42%,主要是炼石厂采矿权费用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16)预计负债减少100%,系根据省高院终审判决,冲回2012年度对莆田建福大厦房屋买卖合同未决诉讼所计提的预计负债10584796.45元。
(17) 专项储备增加83.21%,系报告期增加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
(18)未分配利润减少121.59%,系报告期公司经营亏损及派发2012年度现金红利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49万元,主要是本期增加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营业外收入增加414.05%,主要系本期收到地方政府补助,用电奖励及即征即奖税费返还,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款所致。
(3)营业外支出减少300.53%,主要根据省高院终审判决,实际支付的出售莆田建福大厦诉讼案违约金比原计提的预计负债少478万元所致。
(4)所得税费用增加78.01%,主要是报告期部分盈利子公司预提所得税费用增加。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亏6389.6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下降较多,同时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下降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171.74%,主要是炼石厂收到即征即奖税费返还及公司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款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83.86%,主要是收到投标保证金、地方政府补助款、用电奖励款等增加。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97.75%,主要是支付借款担保金、保证金及维修费用增加。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107.87%,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莆田大厦出让款4474万元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93.48%,主要是海峡水泥项目投入增加。
(6)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100%,系报告期支付三达水泥、宁德建福公司股权收购款。
(7)支付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89.84%,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新建项目前期费用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00%,系上年同期收到建福南方新增股东增资款5亿元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33.83%,主要是近年公司资本性支出处于高峰期,融资规模保持较大,报告期归还到期债务增加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38.87%,主要是报告期融资直接成本总体下降及报告期派发2012年度现金红利较上年减少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306.78%,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有关手续费及财务顾问费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福建省国顺物流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水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截至目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有关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9月24日披露于上证所网站的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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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盛端
2013年10月21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