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为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银行为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中国银行为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代码:000274、美元份额代码:000275)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3年10月23日起可在中国银行的营业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2、美元认购的投资者需注意,在现钞认购的情况下,投资者应将美元资金从现钞账户转入现汇账户,相应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由于美元资金的划款时间较长,投资者美元认购时,其认购申请的提交日和认购申请受理日可能有所不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广发货币 | ||
| 基金主代码 | 270004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3年10月25日 |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100,000,000 | ||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广发货币A | 广发货币B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270004 | 270014 |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 该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 | 该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 |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从2013年10月25日起,广发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100,000,000元(不含)以上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3日
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广发天天红 |
| 基金主代码 | 00038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0月2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7号文 |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10月17日 至2013年10月18日止 | |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0月22日 |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06户 |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0,199,498.00 |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610.00 |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50,199,498.00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610.00 | |
| 合计 | 50,201,108.00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10,000,80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9.9215%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在2013年10月17日通过代销机构认购10,000,000.00元,认购费用0.00元,所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3年。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86,706.17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3719%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0月22日 | |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 10,000,800.00 | 19.9215% | 10,000,800.00 | 19.9215% | 三年 |
|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10,000.80 | 0.0199% | 0 | 0 | 0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7,800.45 | 0.0155% | 0 | 0 | 0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10018601.25 | 19.9569% | 10,000,800.00 | 19.9215%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