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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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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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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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A、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以票据支付货款的情形增加,导致应收票据减少。
B、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C、存货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贸公司存货减少所致。
D、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负数重分类减少。
E、工程物资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母公司购买的工程物资增加。
F、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房屋租赁费增加。
G、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减少。
H、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结算货款增加。
I、预收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减少。
J、应付职工薪酬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付职工工资比年初增加所致。
K、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期末应缴未缴的税费减少。
L、应付利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M、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天泰等子公司的贷款增加所致。
N、专项储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提取的专项准备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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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A、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贸公司关税减少,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B、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借款增加影响利息支出增加。
C、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天泰公司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随调整权益法损益已减至为零,报告期内不再多确认投资损失。
D、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净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E、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F、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同比有所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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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经营活动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 英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2013-039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英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临2013-041号公告。
三、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2013-040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廉贤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临2013-04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2013-04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2号)关于“正确处理并充分披露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影响”的要求,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修改,确定会计估计变更的适用时点,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开始适用时点及其影响金额。具体变更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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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日期:2013年11月1日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2013年度成本费用的影响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体现,预计增加利润总额约3500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260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根据行业技术进步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促进稳健经营,符合相关规定。
四、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