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永利债”)。
(二)发行总额:5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本利差上限为【3.10】%;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二)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集团、公司、永利集团:均指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担保人、精功集团:指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191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
法定代表人:周永利
联系人:赵华祥
联系地址:浙江绍兴县金柯桥大道1418号永利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575-84573778
传真:0575-84573778
邮政编码:31203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浦晓舟、孟佳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邮政编码:200010
(二)副主承销商:
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东区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陶思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3层
联系电话:021-61680349
传真:021-61680336
邮政编码:200135
(三)分销商: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鄂莹、徐纯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层
联系电话:010-58672589、021-60963960
传真:010-58672589、021-60963997
邮政编码:150036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峥、李加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85127687/7686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三、担保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金良顺
联系人:丁肖锋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575-85685085
传真:0575 -84138678
邮政编码:312030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扬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010-88170735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15层
负责人:李尊农
联系人:江亮春、李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8层)
电话:010-51120372转801
传真:010-51120377
邮政编码:100070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张根石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333
传真: 0755-82872090
邮政编码:100044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住所:绍兴市人民西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应顺华
联系人:倪志强
联系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47号
联系电话:0575-85135729
传真:0575-85125086
邮政编码:312000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负责人:梅向荣
联系人:董文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联系电话:010-59626911
传真:010-59626918
邮政编码:100124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永利债”)。
三、发行总额:5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本利差上限为【3.10】%;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十、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十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三、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四、簿记建档日:2013年【10】月【28】日
十五、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10】月【29】日。
十六、发行期限: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三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10】月【31】日止。
十七、起息日:自2013年【10】月【29】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八、计息期限:自2013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28】 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的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10】月【29】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
十九、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十、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的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6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一、兑付日:2019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的债券兑付日为2016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二、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二十三、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四、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六、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承诺在发行人付息日或兑付日前3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超过本期债券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一期偿付本息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
二十七、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十八、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认购办法如下:
投资者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本期债券,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且存有足额认购资金,未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认购无效,参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发行人聘请的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四、本期债券的监管银行(账户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的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6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的债券兑付日为2016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投资者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后3年票面年利率为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相应上调基点。
(六)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选择权,不得撤销。
(七)投资者回售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金额。
(九)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
法定代表人:周永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纺织品、化纤原料、冷轧钢材;火力发电。经销纺织原料、建筑材料、纺织品;销售机械设备;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纺织品、化纤原料、钢材等自产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零配件。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集工贸型产业、建材产业、金融保险产业三大板块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集团立足科技进步,推行科学管理,注重产品开发, 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后有20余只产品获国家和省级新产品、优质产品称号。“永利”商标获“浙江省著名商标” 和“浙江省知名商号”称号。集团1998年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连年被评为“浙江省行业最大”、“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明星企业”、“管理示范企业”,集团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民营500强企业,在绍兴县几千家企业中连续几年位于绍兴县五十强企业前列。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永利实业集团资产总计为722,467.62万元,负债合计为415,019.7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307,447.8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283,708.73万元;201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16,811.16万元,净利润为38,203.92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952.09万元;发行人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7.44%。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浙江永利实业集团,系由绍兴县杨汛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及绍兴县杨汛经济实业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1998年9月在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
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8万元,其中:绍兴县杨汛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出资72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绍兴县杨汛经济实业总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1999年4月1日,发行人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纺织品、化纤原料、冷轧钢材;火力发电;经销纺织原料、建筑材料、纺织品;出口: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的纺织品、化纤原料、钢材等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口: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000年11月9日,发行人原股东杨汛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发行人股权3860万元转让给周永利;原股东杨汛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杨汛经济实业总公司分别将股权2131万元、800万元转让给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2000年12月26日,发行人延长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三个月。
2001年3月27日,发行人将经营期限变更为15年。
2001年10月15日,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将其所有的永利实业的36.6%股份转让给夏碗梅等37名自然人。
2001年10月25日,夏炳炎、夏永潮、夏先夫、何雅花、周幼琴、徐兴来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全部转让给夏春友,合计565.4万元;
2003年5月29日,夏春友将持有股份569.75万元中的565.4万元转让给周永利;王跟武将所持有股份54.96万元中的31.2万元转让给周永利;夏春明、项伟钢、吴传兴、俞永华、徐晓芳五位股东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周永利;发行人注册资金由原来的8008万元增加为16000万元,新增加注册资金由周永利认缴。
2003年8月21日,发行人注册资金由原来的16000万元增加为3亿元,新增加注册资金由周永利认缴。
2005年5月18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生产纺织品、化纤原料、冷轧钢材;火力发电。经销纺织原料、建筑材料、纺织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纺织品、化纤原料、钢材等自产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
2007年3月19日,王跟武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周永利。
2007年5月16日,邵建龙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周永利。
三、股东情况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图所示:
表1:发行人股东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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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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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周永利先生,其先后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个人、浙江省乡镇企业创业标兵、浙江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浙江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任世界华人协会副会长,绍兴市汽车行业协会会长,绍兴市民营经济促进会执行会长,绍兴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主要监督机构,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提出议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4、经理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组织结构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表2: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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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主要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表3: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及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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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主要从事纺织、建材等业务。
(一)纺织行业
1、纺织行业的现状
纺织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目前发展较为成熟。我国纺织行业规模大,但对外依存度较高,国内纺织品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出口量约占世界总需求量的四分之一,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外贸进出口出现大幅下滑,外需不足导致我国纺织行业受到较大冲击。而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政府在立足扩大内需的同时,出台了连续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大力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改善贸易融资环境、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等一系列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外贸的加快复苏,随着全球经济触底回升,我国纺织产品出口量呈加速复苏态势。
2011年,全国3.6万户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实现同比增长26.8%,增速较一季度下降4.8个百分点;销售产值53601.7亿元,同比增长26.86%,较一季度下降4.6个百分点。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2541.2亿美元,同比增长19.9%,增速较4月底降低7.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价格同比提高19.3%,出口数量同比增长0.5%。
2、纺织行业前景
由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有相当的深度和复杂性,整个“十二五”时期纺织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都将是复杂多变的,风险因素很多,行业各种内在的矛盾和问题也会更加凸显,这使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但与此同时,行业发展也具备不少有利条件。从国内市场看,“十二五”时期的基本环境是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纺织品服装内需市场潜力将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进一步释放,更高水平的物质、技术基础条件将随着工业化推进向纺织行业敞开,这些都将为纺织行业提供更加充足的发展动力。
从国际方面看,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科技创新活动加速,也将为我国纺织工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承接国际纺织产业链高端转移、吸收国际先进的产业技术成果创造条件。从纺织行业自身的发展看,过去十年又好又快的发展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十二五”纺织工业发展规划》和《建设纺织强国纲要》也为行业未来五到十年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二)建材行业
1、建材行业的现状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建材工业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效益最好的五年。全行业继续实施“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发展战略,在产业结构调整、方式转变、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保障。
受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建材工业保持高速增长。“十一五”期末,水泥产量18.8亿吨,平板玻璃产量6.6亿重量箱,建筑陶瓷 产量78亿平方米,卫生陶瓷产量1.7亿件,年均分别增长11.9%、10.5%、13.2%和15.7%。规模以上建材工业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7万亿元,实现利润200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9.5%和42%。
“十一五”期末建材工业出口总额193亿美元,同比增长17.3%。同时,依托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成套技术,带动水泥工业大型成套装备批量出口,国内企业广泛参与国际工程服务领域竞争,占有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建设市场40%以上份额。
2、建材行业的前景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建材工业既面临着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更大挑战。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既有投资和消费结构调整带来的深刻影响,也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的紧迫要求,建材工业发展将由“增量扩张”转向“提质增效”,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发展。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为建材工业发展提供了持续增长空间。未来五年,国内投资比重将有所下降,增速也将放缓,但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适度增长,大规模基础建设仍将持续。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设施和新农村建设,以及水利、高铁、公路、港口、机场等重大项目实施,为建材工业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建筑的发展,对建材工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对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品种、质量、性能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广绿色建筑也促使材料向安全、环保、节能等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抗震减灾、防火保温、舒适环保等新的功能,同时在生产和使用全生命周期内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1、中国纺织业的领先者
发行人在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创新”为原动力,立足科学进步、推行科学管理,注重产业升级,始终以“永攀高峰、利国利民”为企业宗旨,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浙江省内,公司凭着多年来良好的信誉和高品质的产品,“永利”商标1999年起连续3次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永利”牌面料2002年起连续2次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永利(轻纺)”企业商号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知名商号。
发行人旗下子公司浙江永利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经编分会评定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经编企业奖,公司销售收入、出口创汇等经济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与东华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由其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目前公司成立了经编新材料研发中心,在产品研发、技术装备、产品市场等方面已形成了行业领先优势。
2、建材领域的佼佼者
发行人在浙江省建材行业拥有较为领先的地位,公司通过招投标,已取得了杭州地铁穹顶钢精混凝土管片等相关产品的供应商资格,成为省内中标的五家供应商之一。杭州地铁一期工程的管片需求达30亿人民币。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具有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实验室)贰级资质,该资质是目前国内的最高级资质;公司还建立了自己的产品研发实验室,备有全省最先进的试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其自主开发的年产100万米预应力水泥管桩生产线,具有成本低、技术含量高、适用范围广、运输装吊方便等优势。
(二)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
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集团产业格局逐渐清晰,并逐步体现出规模优势。经过一系列的横向、纵向延伸及内部资源整合运作,公司目前已形成清晰的产业格局。形成以永利印染、永利经编、永利家纺为主链的传统纺织制造业及永利热电、永利环保为侧枝的纺织辅助产业;构建了建筑、建材、物业等完整的地产纵向产业链;随着一系列的资本运作及股权投资,金融投资产业也初现成效。
2、资信优势
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十分注重社会信誉的培养,诚实守信、求真务实,在政府、银行等机构拥有良好的口碑。在最新的绍兴县企业资信评级中,永利集团获得此次资信评级的最高级别。
3、技术优势
集团下属纺织产业与东华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同时不断引进高级研究人员,成立了自己的纺织、环保研发中心,多年积累已形成雄厚的技术实力。
4、成本优势
公司通过对一些产业的上下游进行整合,有效的降低了成本。比如通过热电厂、印染厂、经编厂的纵向整合,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这就使公司能在长时期内保持自己生产的产品成本低于同行业竞争者的成本。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战略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着力打造“学习型”企业,注重产业升级,极大优化了自身产业结构,形成了以纺织、建材为主营的综合运营体系。
1、纺织行业
发行人通过下属子公司浙江永利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中高档提花装饰面料的生产、销售及自营出口业务,产品远销美国、欧盟、加拿大、巴西、俄罗斯、南非、中东及东南亚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浙江永利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意大利、法国进口及国产宽幅提花生产机械450余台套,产品均采用智能纺织CAD 系统进行设计,拥有年产装饰面料6300万米的生产能力。
2、建材行业
发行人以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为载体进行建材的销售,公司主营水泥预应力管、预制构配件、加气混凝土、预应力水泥管桩及地铁管片。公司拥有各种型号离心式钢模300多套,具有建材行业国家最高的二级资质,是绍兴地区目前设备最齐全、规模最大的建材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行业各领域。
产品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绍兴地区,主要客户:浙江勤业建工有限公司、浙江精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天工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第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表4:2010-2012年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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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纺织、建材,是集工贸型产业(轻纺、印染、热电、餐饮)、建材产业(建筑、建材)和金融产业(参股银行、保险、投资基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永利集团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近三年来,公司主要业务稳步发展,加快了纺织等板块的技术革新,同时,扩大的公司投资领域,力求打造一个多元化的综合集团。
纺织板块作为公司长久以来的立足之本,各项业务有序进行,收入规模持续扩大。2010年-2012年发行人针纺织品销售收入为45,867.39万元、73,523.52万元、70,836.19万元;印染加工收入为32,305.29万元、36,675.64万元、40,210.86万元。纺织行业收入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0.74%、52.92%、51.22%,是发行人收入的重要来源。
建材行业,发行人主要通过其子公司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实现建材的销售,2010年-2012年建材行业的收入分别为22,358.27万元、34,793.78万元、37,574.41万元,稳定且持续增长的收入为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较大的助力。此外,通过招投标,永和建材已取得了杭州地铁穹顶钢精混凝土管片等相关产品的供应商资格,收入有望进一步增长
201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16,811.16万元,较上年增长4.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952.09万元。
(三)发展战略及规划
1、发展战略
以建设现代化民营企业的高标准、高起点、大手笔安排各项工作,谋取新发展;创新机制,实施龙头带动战略;招商引资、发展出口创汇经济,参与世界经济大循环;广纳人才、技术创新、与时俱进备后劲。同时继续加大对金融业的投资力度,进军商业流通及服务领域,用20年的时间打造永利金融服务和商业服务帝国。
2、战略规划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争取在5年内,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起股东内部制衡机制。探讨公司实现股权多元化的可能途径,诸如管理股、员工股和科技股等等,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创造条件进一步进行相关企业的资产重组,采取合作、资产置换等方式优化集团公司的资产结构,对已明显失去经营意义的资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果断予以处置,盘活现有资产,剥离不良或无效资产,将企业的主要资金资源投入到最能发挥效率的业务上。
(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储备人才,提高公司效率
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未来企业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知识的竞争。对于永利集团这样一个多元化的集团公司来说,需要的人才是多方面的,即使在技术研发人才上,也要涉及不同的行业。企业要更快、更好的发展,必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首先,从单纯依靠高管的个人能力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充分发挥中层的创造性和主动性,管理重心下移。其次,积极实施以人为本,完善人才结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人才引入的投入,吸引职业经理人和高级研发人才,着力加强新产品开发,加大技术工人培养力度。再次,改革用工和分配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岗位定报酬、易岗易薪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干劲。最后,重视内部人力资源的开发,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法,强化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技能和综合能力。
(三)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公司形象
公司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采取保护和增加社会利益的行为。通过公共社会关系策划,通过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通过参与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企业荣誉评选活动,通过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设立公益性活动基金。
进一步完善工会和党委组织,持续不断地开展有益于企业文化建设的员工企业活动,发挥《永利报》的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合理规范员工职业生涯,努力成为员工心目中的“最佳雇主”形象。真正实现利国利民的企业外部形象。
(四)实施企业文化战略,提升企业的凝聚力
提炼永利特色的企业文化,大力加强以诚信、质量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文化的导向凝聚力功能、整合创新功能,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管理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以人文本,稳健经营,逐步达到一流的员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产品水平,形成企业发展、利益相关方受益的和谐创业新局面。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出具了2010年至2012年三年连审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3)第1209006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上述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表5: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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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情况。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其中45,000万元用于高档提花经编面料投资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高档提花经编面料投资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纺织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国际协作的加强,中国的纺织也受到了外界越来越大的威胁。
经济转型升级必须立足现有的优势和基础。让传统产业之树常青,企业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市场创新,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利用品牌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占领产业链的高端。在传统产业盈利空间压缩的背景下,探寻新的商机,开拓新的产业领域。
本项目是通过对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升级转型,对企业现有的规模、产能、设备、技术和生产效率全面提升,全面实行清洁生产,生产绿色产品,达到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企业产品和技术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2、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号为绍发改投备案[2012]41号。该项目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绍兴县国用(2002)字第7-16、28、29号,绍兴县集用(2000)字第7-2号。绍兴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200吨高档经编提花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绍环批[2012]459号)批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集团公司利用存量土地,新建编织车间、研发实验车间、办公用房、宿舍等,总建筑面积112330平方米,新上先进经编机100台,其他设备264台(套),形成年产13200吨高档经编提花面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6835万元,其中土建14346万元,设备投入65344万元,流动资金配套9116万元。项目投产后,可增加销售收入121200万元,实现利税41711万元。
4、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进度
该高档经编提花面料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6,83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二年,于2012年11月开始筹建。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于高档经编提花面料的销售收入,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总体规划方案、建设工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08)》及国家现行财税政策、会计制度与相关法规,经专业机构测算,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为121,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3,558元,实现利润总额为28,153万元,税后利润21,115万元,投资利润率率26.35%,所得税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21%%,所得税后全部投资静态回收期为5.53年。
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有效缓解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计划和专门的制度,以规范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单位将定期向发行人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的财务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发行人的财务部门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发行人和出资人的利益。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由绍兴县杨汛桥镇经济实业公司和浙江宝业建工集团公司于1996年,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如今的精功集团已是一家高科技、外向型的大型民营企业,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公司,产业基地遍布浙江、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安徽、湖北、内蒙古、陕西等国内十多个省市区,形成了钢结构建筑、装备制造、绍兴黄酒三大主导产业和汽车制造、通用航空服务、房地产开发三大主要培育发展产业的格局。
2011年,精功集团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为“2011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被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评为“201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2011年度浙江省百强企业”。
精功集团主要股东为金良顺先生(占比28.72%)、方朝阳先生(占比8.82%)、孙建江先生(占比8.82%)、高国水先生(占比8.82%)、金建顺先生(占比5.61%)、孙卫江先生(占比5.61%)、傅祖康先生(占比5.61%)、邵志明先生(占比5.61%)、杨建江先生(占比5.61%)、鲍永明先生(占比5.61%);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金良顺先生,任职董事会主席,户籍绍兴县杨汛桥镇,现年59岁,大专学历。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担保人总资产为2,626,531.65万元,净资产为677,151.90万元。2012年度担保人实现净利润34,290.79万元。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投资者在阅读担保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担保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之附注。
1、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表12:担保人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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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人经审计的201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五、六、七)。
(三)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表13: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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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人已发行债券情况
1、担保人下属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发行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的3年期公司债券。
2、下属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5日发行总额为4.5亿元的5年期公司债券。
(五)担保人资信情况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运作规范,整体管理水平较高。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大型、优质民营企业集团,与各家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业界具有优良的信用记录。
(六)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该部门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入。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安排
公司聘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银行绍兴分行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处理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和义务:
(1)督促发行人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督促发行人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并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变更或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保证人或担保物发生影响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 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发行人财务报表发布同时,发布对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的年度分析报告。
(5)在发行人偿还本息前6个月与其进行沟通,督促做好还本付息工作的准备。
(6)在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发行人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1、发行人较强的经营实力和良好的利润水平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54,080.16万元、208,219.14万元、216,811.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130.09万元、58,964.28万元、35,952.0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5,336.61万元、49,744.28万元、10,631.43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其营业收入及利润将随之增加,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将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2、良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档提花经编面料投资项目。经专业机构测算,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约为121,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约为28,153万元,税后利润约为21,115万元,投资利润率约26.35%,并能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为本期债券按时偿付起到积极作用。
3、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有力支持
发行人资产规模大、现金流稳定、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被合作银行授予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融资能力强, 截至2012年末,公司获得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36亿元。发行人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进一步保障了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4、发行人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加强资金管理,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偿还。
继续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投融资管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做到集中管理,统筹规划,合理使用。
保持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经营现金流监控,确保公司财务流动性,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对偿付本期债券的支持。
5、偿债资金专户将规范本期债券偿付的资金归集
发行人将提前提取偿债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并建立偿债资金专户,以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每个付息/兑付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将当期应付利息和本金款项足额存入偿债资金专户,以确保债券本息的按时支付。
四、本期债券的应急保障措施
1、中信银行绍兴分行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强了发行人的应急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承诺在发行人付息日或兑付日前3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超过本期债券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一期偿付本息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中信银行绍兴分行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强了发行人的应急偿债能力。
2、实力较强的担保人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最终保证
本期债券由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2年12月31日,担保人总资产为2,626,531.65万元,净资产为677,151.90万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34,290.79万元,担保人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资信状况,使其具有较强的担保实力。实力较强的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本息按时偿付提供了最终保证。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一旦市场利率上升,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下降。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发行人可能难以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这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3、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由于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当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流通,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1、行业特点所决定的风险
纺织业作为我国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经济环境的任何一种不利条件都可能使纺织业的发展受到制约,特别是重大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自然灾害等因素,都会给纺织业的发展带来全面或局部的风险。
2、行业内部竞争风险
纺织行业发展时间长,进入门槛低,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整体处于过度竞争状态,截至2012年11月底,我国纺织行业企业数量达20,142家,行业内小型企业合计销售收入占全行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51.83%,行业集中度较低。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也表现较为突出,纺织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棉花以及化纤。以棉花为例,2010年,棉花成本同比上涨幅度最高达到100%,2010年11月上旬棉价创下了历史新高。2010年11月下旬,伴随国家出台多个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棉价小幅回落,但在刚性需求下2011年2月份棉价又回复到高位,此后,棉价又逐步下行。原材料的价格震荡给纺织服装企业的成本控制和产品定价带来挑战,加剧企业的经营风险。
4、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纺织行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为明显。2008年以来,由于不可预测的雪灾、地震,以及美国金融危机的波及,使国内经济发展放缓,居民消费能力有所减弱,纺织行业的原材料、人员成本均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若经济出现通胀,CPI 同比增速上升,有可能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大幅上升。就公司而言,主要表现在采购成本的上涨和能源成本的上涨,由此导致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
2、管理风险
(1)管理链条较长的风险
公司为综合型企业集团,下属公司众多。整个集团层级较多,管理链条较长,有可能造成监督管理失控、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潜在管理风险。
(2)政策风险
纺织业是较为敏感的行业,容易受到宏观政策、经济环境的影响。纺织行业的发展主要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产业政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若今后国家对于纺织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新的挑战,从而带来一定的政策限制风险。
二、风险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考虑到在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发行人确定了适当的票面利率水平,对利率风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风险补偿。此外,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依靠自身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足以满足本期债券偿付的要求。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积极预测并应对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此外,本期债券采用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担保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风险的对策
1、行业特点所决定的风险的对策
针对纺织行业发展易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特点,发行人将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增加收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通过积极的市场竞争战略,尽快在国内形成网络,迅速占领新兴市场,进一步培养和扩大集团企业在境内外的市场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行业内部竞争风险的对策
针对行业内部竞争的风险,发行人将充分借助绍兴这一纺织业传统基地的区位优势,加快自身技术改造的步伐,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以多元化的投资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对现有生产技术提升,进一步扩大市场巩固公司在纺织业的领先地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对策
针对纺织业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特点,发行人将加强对原材料价格走势的分析,通过较为固定的合作伙伴,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公司多元化发展的成果,减少对于单一行业的依赖程度,从而减小纺织业风险对于公司的整体运营的影响。
4、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对策
目前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仍在保持持续增长,带动消费水平也稳步增强,我国纺织行业景气度必然会持续向好,纺织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将保持稳定发展。同时,伴随着发行人本身坚持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公司一方面将继续做大做强立足之本的纺织行业,另一方面公司将深化产业转型,走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随着公司纺织业的不断壮大,以及转型发展的深入实施,公司将具备更强的应对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
(三)与发行人相关风险的对策
1、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仍将通过加大集中资金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力度不断降低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发行人也将立足内部挖潜,强化节能减排,通过各种措施降低运营的能耗,降低能源成本。同时,随着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行业地位的提升必将提高发行人的议价能力。
2、管理风险的对策
(1)管理链条较长的风险对策
未来,发行人将按照“精简高效,机构扁平,运转顺畅,管理有序”的原则继续进行机构重组和改革,通过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按照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管理架构和内部岗位设置,优化内部业务工作流程,突出专业化原则,精简人员,保持扁平结构,使企业管理层次与流程更加明确,岗位目标和责任更加具体,业务运转和企业行为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避免因管理失误而给企业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对策
目前,政策面大多在扶植纺织行业的发展,这不失为发行人发展的一大良机。同时,发行人也将持续跟踪政策面的变化,以期能对政策的调整作出及时安排,力求使政策变动对公司的运营影响最小化。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发展前景及担保方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一、正面
1、公司业务较为多元化,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2、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3、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二、关注
1、永利经编外销规模较大,存在一定汇率风险;
2、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3、上网电价受政府管制,公司的热电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4、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比较大,盈利水平一般;
5、公司的建材业务上下游结算账期不匹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运营资金压力;
6、近年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入等非经营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7、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较大,对公司的资金造成较大的占用,能否顺利回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
8、公司与其他关联以及非关联的往来款规模较大,经营性现金流不稳定;
9、公司近年对外股权投资力度较大,资金压力较大,同时应该关注投资风险;
10、公司负债规模增长较快,且以短期有息债务为主,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11、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与审批程序。
2、发行人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进行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3、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改进债券管理工作通知》、《推进债券有关事项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的实质条件。
4、发行人本期债券的筹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同意,项目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5、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具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资格和从业资质,其已就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出具了相应的信用评级报告。
6、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均具备符合相关要求的资质。
7、包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在内的发行人本期债券的申请文件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永利实业发行本期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改进债券管理工作通知》、《推进债券有关事项通知》、《规范平台公司发债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依法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已获得在目前阶段所必需的授权及批准。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对本期债券批准文件
(二)《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10至2012年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盈科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和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华祥
联系地址:浙江绍兴县金柯桥大道1418号永利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575-84573778
传真:0575-84573778
邮政编码:312030
2、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浦晓舟、孟佳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邮政编码:2000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dfzq.com.cn
(二)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周永利 | 26548.15 | 88.494% |
夏碗梅 | 2092.96 | 6.977% |
绍兴县杨汛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 1217 | 4.057% |
吕钢 | 19 | 0.063% |
周利琴 | 15.23 | 0.051% |
陈尧春 | 12.3 | 0.041% |
唐永安 | 11.9 | 0.040% |
钱家明 | 10.88 | 0.036% |
王树军 | 10.88 | 0.036% |
陈百闯 | 10.88 | 0.036% |
洪国军 | 8.7 | 0.029% |
洪亮 | 7.3 | 0.024% |
夏春友 | 4.35 | 0.015% |
何连凤 | 4.35 | 0.015% |
陈建江 | 4.35 | 0.015% |
王健慧 | 4.35 | 0.015% |
夏德林 | 4.35 | 0.015% |
孙国平 | 4.35 | 0.015% |
周国龙 | 2.18 | 0.007% |
童元土 | 2.18 | 0.007% |
夏建标 | 2.18 | 0.007% |
李玉娟 | 2.18 | 0.007%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 比例 |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635 | 53.08% |
浙江永利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62.88% |
浙江永利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80% |
浙江永利热电有限公司 | 8000 | 100% |
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 | 5000 | 90% |
杭州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100% |
绍兴县牛头山大酒店有限公司 | 308 | 59.20% |
浙江永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90% |
项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
针纺织品销售收入 | 708,361,864.59 | 735,235,162.92 | 458,673,938.32 |
端版收入 | 26,712,261.51 | 58,312,776.98 | 13,896,523.13 |
印染加工收入 | 402,108,643.60 | 366,756,421.13 | 323,052,874.31 |
建材产品销售收入 | 375,744,116.78 | 347,937,752.96 | 223,582,681.86 |
燃料、电力、蒸汽销售收入 | 259,934,370.15 | 263,826,267.96 | 249,070,446.15 |
酒店服务收入 | 7,368,994.39 | 6,311,829.20 | 5,410,000.00 |
原料、废料、煤、煤渣销售收入 | 387,881,338.75 | 303,811,228.93 | 267,115,159.73 |
合计 | 2,168,111,589.77 | 2,082,191,440.08 | 1,540,801,623.50 |
项 目 | 2012年度/末 | 2011年度/末 | 2010年度/末 |
资产总计 | 722,467.62 | 684,378.07 | 568,288.20 |
负债合计 | 415,019.73 | 415,014.61 | 391,060.99 |
股东权益合计 | 307,447.89 | 269,363.46 | 177,227.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83,708.73 | 247,876.13 | 157,388.33 |
营业总收入 | 216,811.16 | 208,219.14 | 154,080.16 |
营业总成本 | 194,633.64 | 189,509.54 | 141,409.76 |
营业利润 | 33,609.68 | 27,753.03 | 13,862.39 |
利润总额 | 41,416.12 | 62,871.86 | 19,566.39 |
净利润 | 38,203.92 | 60,612.72 | 17,109.7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952.09 | 58,964.28 | 15,130.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1.43 | 49,744.28 | 95,336.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5.77 | -9,277.01 | -87,847.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24.27 | -20,680.24 | -4,995.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06.99 | 19,660. 52 | 2,378.10 |
项目 | 2012年末/度 |
流动资产 | 1,634,677.50 |
非流动资产 | 991, 854.16 |
资产总计 | 2,626,531.65 |
流动负债 | 1,516,510.87 |
非流动负债 | 432,868.88 |
负债合计 | 1,949,379.7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7,151.90 |
主营业务收入 | 1,810,002.45 |
主营业务成本 | 1,570,377.04 |
利润总额 | 44,859.74 |
净利润 | 34,290.79 |
客户总称 | 总金额(万元) | 担保类型 | 期限 |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3000 | 保证 | 一年 |
浙江庆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000 | 保证 | 一年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 | 保证 | 五年 |
合计 | 194000 |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发行网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 债券融资部 |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 浦晓舟 张磊 | 021-23153888 021-23153547 |
2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资本市场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3层 | 陶思嘉 | 021-61680349 |
3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部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层 | 鄂莹 徐纯玉 | 010-58672589 021-60963960 |
4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部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 赵峥 李加生 | 010-85127687/7686 |
发行人: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