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袁志敏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何勇军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期纪 |
公司负责人袁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勇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期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2,931,384,250.80 | 12,692,363,125.34 | 1.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939,933,636.04 | 7,823,862,961.45 | 1.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986,023.63 | 178,433,366.39 | 64.2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0,441,384,108.44 | 8,862,728,099.03 | 1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7,871,486.58 | 608,198,174.39 | 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4,591,296.82 | 546,162,560.92 | -5.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3 | 8.69 | 减少0.9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4 | -4.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4 | -4.17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96,437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袁志敏 | 境内自然人 | 17.13 | 451,323,366 | 0 | 无 |
宋子明 | 境内自然人 | 9.81 | 258,355,738 | 0 | 质押98,000,000 |
熊海涛 | 境内自然人 | 6.03 | 158,855,360 | 0 | 质押90,000,000 |
夏世勇 | 境内自然人 | 3.49 | 91,935,544 | 0 | 质押13,500,000 |
李南京 | 境内自然人 | 3.42 | 90,169,754 | 0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47 | 65,106,970 | 0 | 无 |
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8 | 57,385,999 | 0 | 无 |
熊玲瑶 | 境内自然人 | 1.82 | 47,938,214 | 0 | 质押31,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8 | 31,025,632 | 0 | 无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 | 30,012,262 | 0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袁志敏 | 451,323,366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子明 | 258,355,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熊海涛 | 158,855,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夏世勇 | 91,935,544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南京 | 90,169,7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5,106,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385,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熊玲瑶 | 47,938,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1,025,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12,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一大股东袁志敏先生与第三大股东熊海涛女士系夫妻关系;第七大股东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袁志敏先生和熊海涛女士投资设立;第三大股东熊海涛女士与第八大股东熊玲瑶女士为姑侄关系;第六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与第九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同属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320,044,967.86 | 2,107,135,477.72 | -37.35 | 主要是本期支付到期公司债券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 | 100.00 | 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应收利息 | 3,444,998.39 | 5,591,835.62 | -38.39 | 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信托理财利息 |
其他应收款 | 84,687,216.64 | 60,886,366.99 | 39.09 | 主要是公司员工备用金增加 |
在建工程 | 491,208,982.50 | 232,089,526.11 | 111.65 | 主要是公司基础建设结算 |
短期借款 | 1,806,430,508.98 | 652,636,397.14 | 176.79 | 主要是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银行贷款 |
应付票据 | 237,653,071.21 | 437,089,174.34 | -45.63 | 主要是公司以开票据付款的方式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23,953,587.26 | 55,256,464.48 | -56.65 | 主要是已支付了2012年公司员工年终奖所致 |
应付利息 | - | 34,166,666.65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到期支付公司债券利息 |
应付股利 | 31,110.83 | - | 100.00 | 主要是新增子公司HYDRO S & S INDUSTRIES LIMITED未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5,396,578.05 | 1,158,752,978.45 | -78.82 | 主要是本期支付到期公司债券所致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410,640.39 | -358,946.54 | 292.99 | 主要是合并子公司汇率变动所致 |
3.1.2、2013年1-9月,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644,495.21 | 7,305,908.87 | 32.01 | 主要是本期应交流转税金增加 |
财务费用 | 98,968,021.49 | 155,605,807.34 | -36.40 | 主要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及汇兑损益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7,956,852.76 | 14,004,941.39 | 99.62 | 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169,150.00 | 100.00 | 主要是因为公司塑料期货交易 |
投资收益 | 10,530,447.06 | 1,208,591.82 | 771.30 | 主要是公司信托理财利息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26,326,481.52 | 74,483,662.48 | 69.60 | 主要是政府补助转入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2,460,564.11 | 1,512,859.73 | 62.64 | 主要是本期公益捐赠增加 |
3.1.3、2013年1-9月,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986,023.63 | 178,433,366.39 | -64.20 | 主要是销售商品、劳务现金净流入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678,736.20 | 2,446,991,443.59 | -120.79 | 主要是上年同期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到账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3年7月29日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首次实施了回购,并于2013年8月20日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1,433,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购买的最高价为5.26元/股,最低价4.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5,786.43万元(含佣金)。
2、2013年9月24日,公司公开披露了拟与广州市其他民营企业尝试联合设立民营银行的事宜,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临2013-047)。 2013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来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本公司与广州市其他民营企业拟联合设立的“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银行”)的名称已通过预先核准,该名称保留期至2014年4月10日。在保留期内,该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该名称经企业登记机关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正式生效。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2013年10月23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