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3-03号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张昌德先生、总裁杨寿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仁才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40,018,632.36 | 2,301,272,694.68 | -1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51,764,400.06 | 1,057,396,540.76 | -9.9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3,010,921.88 | -22.57% | 1,378,377,674.91 | -16.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386,286.33 | -860.37% | -104,159,072.17 | -17.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903,534.67 | -162.74% | -111,145,831.03 | -12.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2,841,388.60 | -124.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17 | -860.37% | -0.171 | -17.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17 | -860.37% | -0.171 | -17.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3% | -2.26% | -10.36% | -1.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84,298.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06,076.08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1,563.4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601.3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69.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0,110.86 | |
合计 | 6,986,758.8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6,992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4% | 31,336,614 | 0 |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家 | 3.54% | 21,556,124 | 0 |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6% | 12,560,365 | 0 | 质押 | 11,000,000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1% | 7,985,809 | 0 | ||
刘晓辉 | 境内自然人 | 0.89% | 5,443,535 | 0 | ||
张景江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390,000 | 0 | ||
胡海艳 | 境内自然人 | 0.33% | 2,030,921 | 0 | ||
姚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0.3% | 1,831,601 | 0 | ||
李世广 | 境内自然人 | 0.3% | 1,808,460 | 0 | ||
阮美霞 | 境内自然人 | 0.27% | 1,671,899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 31,336,6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36,614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1,556,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6,124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560,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60,365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7,985,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985,809 |
刘晓辉 | 5,443,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5,443,535 |
张景江 | 2,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0,000 |
胡海艳 | 2,030,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0,921 |
姚建平 | 1,831,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1,601 |
李世广 | 1,808,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8,460 |
阮美霞 | 1,671,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1,89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汉先生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先生系堂兄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姚建平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655,900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减少67.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2.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结算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以及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27,590,610.22元比年初数3,150,748.50元增加7.76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根据销售合同对部份信用较好的客户实行赊销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83.1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新增加其他往来款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2.2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实施8万吨/年氢氧化钾等技改项目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8,100,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64.4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预收商品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68.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3,015,188.23元,主要是由于岷江电化公司报告期的增值税进项税尚未抵扣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94.3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到期的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减少42.19%,主要是由于将工行罗江支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3.59%,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收到了循环经济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9.0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房地产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计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2,267,953.77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转回生产领用并已销售的存货跌价减值准备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5.93%,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转让了德阳文庙广场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 7,068,264.35元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05.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土地被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收储,获得无形资产处置利得4,004,353.50元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项目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9.16%,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赔偿、补偿款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企业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7.0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四川金路房地产有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计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24.3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应付票据与上年同期相比原材料采购支出导致现金多流出127,100,000.00元,以及应收票据与上年同期相比现金多流出26,580,130.09元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少流出54,985,059.15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岷江电化公司正在实施30万吨/年电石二期项目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多流出147,441,450.52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多流出260,472,433.75元,主要是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多流出168,016,042.38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少流出54,985,059.15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多流出147,441,450.52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市场适应能力,增强企业盈利和抗风险能力,决定投资实施8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之中。
2. 2013年5月15日,公司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与茂县跃发化工有限公司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并投资建设5万吨/年甲酸钠(甲酸钾)项目。自2013年7月以来,由于四川多地遭受特大暴雨袭击,拟投资项目所在地(四川省阿坝州茂县)道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项目工程建设无法按计划正常进行。鉴于此,经合作双方协商,决定暂停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3.201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成员进行了调整。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局会议,张昌德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
2013年9月17日,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签署《授权委托书》,宏达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股东权利授予德阳国资代为行使。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其独资公司德阳国资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公司与四川乾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德阳旌华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德阳烯碳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最终公司名称为“德阳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与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共同拥有的“石墨烯大量制备技术”无形资产评估作价方式出资2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投资实施8万吨/年氢氧化钾项目的公告 | 2013年5月1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 |
关于暂停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公告 | 2013年8月2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 |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 2013年09月18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 |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 2013年09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 |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