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4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3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13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4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全先生主持,监事王毅刚先生、杨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其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4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生效日期2013年11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已成为公司业务拓展的重点。据此,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收入的表述方法参照会计准则解释和证监会的披露要求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 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销售产品按照合同规定,产品送到合同规定地点或客户指定的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 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销售产品按照合同规定,产品送到合同规定地点或客户指定的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 |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 |
— | b、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③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产生影响,未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未对公司定期报告产生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为对公司未来新增业务的政策补充,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有相关项目完成并确认收入。因此,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参照会计准则解释和证监会的披露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说明
1、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