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3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1版:信息披露
    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3-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业绩比较基准=标准普尔金砖四国40总收益指数(S&P BRIC 40 Index(Net TR))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人民币计价。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于2011年2月11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2011年8月5日)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新兴市场迎来反弹的行情。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美国经济维持复苏,就业和房地产的数据继续向好。

    第二,美联储超出预期没有在三季度削减量化宽松规模,新兴市场货币再度走强。

    第三,新兴市场估值处于历史底部,有明显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采取紧密跟踪标普金砖四国指数的策略。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82%,基金净值表现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0.48%。基金无法100%持仓是基金跑输基准的主要原因。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我们认为给予以下原因市场依然会保持震荡向上的格局。

    第一,美联储没有在三季度削减量化宽松的规模,表示市场对于美国货币政策的收缩担心过度。在美国收紧流动性之前,新兴市场还会保持强势。

    第二,中国经济企稳反弹,继续支持新兴市场走高。

    我们继续采取保持跟踪指数的策略,使基金业绩表现更加接近标普金砖四国指数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4.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3、《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4、《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6、《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第3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基金简称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招商金砖)

    基金主代码161714
    交易代码161714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2月1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1,292,387.07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投资纪律约束和量化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控制目标为基金净值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6%。
    投资策略本基金至少80%以上的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化投资,即按照标准普尔金砖四国40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指数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优化方法构建最优投资组合的个股权重比例,以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标准普尔金砖四国40总收益指数(S&P BRIC 40 Index(Net TR))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被动管理的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标普金砖四国40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属于具有较高风险和收益预期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并且,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投资于海外成熟市场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英文名称:Bank Of China(Hong Kong) Limited
    中文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7月1日 - 2013年9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867,998.63
    2.本期利润10,093,160.3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84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6,177,989.4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74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2.34%0.98%12.82%1.05%-0.48%-0.07%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Niu Ruolei(牛若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4日-9Niu Ruolei(牛若磊),男,澳大利亚国籍,商科硕士。2004年9月加盟ING资产管理公司,于悉尼及香港两地从事行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研究工作,曾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82,683,973.0294.24
     其中:普通股41,355,699.6047.14
     优先股--
     存托凭证41,328,273.4247.10
     房地产信托凭证--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远期--
     期货--
     期权--
     权证--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货币市场工具--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185,501.633.63
    8其他资产1,868,823.562.13
    9合计87,738,298.21100.00

    国家(地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41,355,699.6047.99
    美国24,142,587.3528.01
    英国17,185,686.0719.94
    合计82,683,973.0295.95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必需消费品5,707,231.566.62
    非必需消费品--
    材料2,816,577.093.27
    工业--
    保健--
    公用事业--
    电信服务7,912,633.419.18
    金融29,756,244.0234.53
    能源24,508,718.4828.44
    信息技术11,982,568.4613.90
    合计82,683,973.0295.95

    序号公司名称 (英文)公司名称(中文)证券代码所在证券市场所属国家(地区)数量(股)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CHINA CONSTRUCTION BANK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39 HK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1,440,0006,816,144.827.91
    2IND & COMM BK OF CHIN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98 HK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1,546,0006,631,453.687.70
    3TENCENT HOLDINGS LTD腾讯控股有限公司700 HK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17,9005,773,457.346.70
    4CHINA MOBILE LTD中国移动有限公司941 HK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78,0005,358,770.476.22
    5GAZPROM OAO-SPON-OGZD LI伦敦证券交易所英国94,0005,091,404.725.91
    6BAIDU INC - SPON-BIDU US纳斯达克全球精选交易所美国4,4004,197,805.224.87
    7CNOOC LTD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883 HK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257,0003,215,452.573.73
    8LUKOIL OAO-SPON-LKOD LI伦敦证券交易所英国8,2003,196,222.243.71
    9ITAU UNIBANCO HLDNG-ITUB US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36,7003,185,918.193.70
    10COMPANHIA DE BEBIDAS-ABV US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12,7002,994,352.663.47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1,523,968.00
    3应收股利148,423.69
    4应收利息298.39
    5应收申购款20,392.65
    6其他应收款175,740.83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868,823.56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23,000,132.5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974,548.1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12,682,293.6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1,292,387.07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