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1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59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7月30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30日生效,本报告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3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个月。

    2、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3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个月。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1.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

    2.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3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开放运作期开始前一个月至开放运作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受限开放期的前5个工作日至受限开放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不受此比例限制)

    (2)在开放运作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0)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4.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纯被动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三季度中国经济基本面再次出现与市场预期相反的走势,在整体政策基调偏紧的情况下,7-8月份各项经济指标表现出复苏的势头。工业增加值数据连续两月大幅超出市场预期,其增速水平已经和2012年下半年相当,中上游产品价格降幅也在7月出现明显收窄,8月份转正。从结构来看,消费增速持续偏弱,投资需求拉动较为明显,尤其是制造业投资在8月份出现较大幅度的回升。经济基本面对整个债市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由于三季度本身就是银行配置利率债的淡季,再加之资金面的不利因素,利率债二级成交收益率在一级发行的带动下节节走高,十年国债一度上行至09年以来的收益率最高点4.10%以上,三季度利率债收益率整体上行幅度达50bp左右。在利率债的带动下,信用债收益率普遍上行50~60bp。三季度末,美国QE退出的预期意外落空,但是并没有对银行间债市流动性的预期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未改变债券收益率高位震荡的态势。

    本基金成立于7月30日,成立后基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量配置了存款,并逐步增加交易所短期信用债。由于监管机构审核时间延长银行间账户开立时间被延迟,导致组合资金使用效率受到了影响,组合无法及时通过银行间债券增加杠杆,降低了组合盈利能力。此外前期建仓的交易所债券因税收因素导致组合收益被低估了约20BP,这些收益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体现出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0%。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三季度经济的意外复苏,得益于决策层“保增长”政策信号的释放,微观经济主体对政策预期的好转,使企业加快自身周转,提升了经济的活力,从而使经济在缺乏外部资金支持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经营性负债带动了经济的增长,这种对短期政策预期的调整不具备可持续性。展望未来,经济的持续复苏可通过两种模式,一种是依赖于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在经济总量上的支持;另一种是微观经济主体的预期改善能够得到持续,这可以通过释放更多积极的改革信号来实现,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政策思路值得期待。如以上两种模式都没有发生,则经济的复苏不可持续。

    从总量政策方面看,8月份社会融资总量的快速增长是否得到持续是未来经济增长走势的关键。基于今年以来政策层面持续表现出偏紧态度,从政策一致性的角度考虑,我们倾向于认为这种模式带动的经济复苏可持续性值得怀疑。但是在新的结构转型的大环境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如果能够释放实质性的改革红利,则会对市场主体的预期再次造成正面影响,经济持续复苏也是值得期待的。

    虽然我们整体认为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经济出现持续复苏的可能性较小,但今年以来特殊的外部环境和政治环境使得基本面走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过我们相对可以确定的是,新一届政府对经济结构改革的决心较大,对经济增速降低的容忍度加强,因此经济增速难以出现明显的快速增长,而在政府容忍的下限之上的低位徘徊概率较大。

    从市场的角度看,在目前的收益率水平下,资金面对收益率的边际影响更加重要。我们认为央行在三季度末的净投放行为显示出其想要回购利率在3.9%附近维持资金面平稳的意愿,未来再次主动缩紧资金面的可能性较小。四季度通常是财政存款大量投放的时期,如果央行没有主动收紧,预计四季度的资金面将出现好转。

    未来本基金计划仍将久期维持在1-2年之间,在资金面相对平稳的预期下,基金将积极提升组合杠杆。考虑到目前交易所回购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交易所回购价格波动大,组合将尽量通过银行间回购提升杠杆。在券种选择方面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提升组合收益率水平。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07月30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基金简称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1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7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13,394,532.17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封闭期内,在投资组合平均久期与封闭运作期适当匹配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采取自上而下分析方法,预测未来利率走势和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及久期配置策略。对于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本基金在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后,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111000112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884,245,154.50份329,149,377.67份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3年7月30日-2013年9月30日)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1.本期已实现收益7,210,123.552,458,917.40
    2.本期利润5,265,656.301,735,198.9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600.005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89,510,810.80330,884,576.6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61.005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60%0.03%0.70%0.01%-0.10%0.02%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50%0.04%0.70%0.01%-0.20%0.03%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胡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2013-7-30-7年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1,056,246,817.5563.53
     其中:债券1,056,246,817.5563.5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577,403,052.3234.73
    6其他各项资产28,969,282.201.74
    7合计1,662,619,152.07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78,848,000.0014.6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78,848,000.0014.65
    4企业债券467,598,817.5538.32
    5企业短期融资券359,875,000.0029.49
    6中期票据49,925,000.004.09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056,246,817.5586.5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23713国开371,800,000178,848,000.0014.65
    204135603113中铝CP0021,000,00099,870,000.008.18
    312203309富力债604,68061,616,892.005.05
    401131800513铁物资SCP005500,00049,985,000.004.10
    510135900713粤发电MTN001500,00049,925,000.004.09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0,305.58
    2应收证券清算款10,901,008.49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7,866,718.13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181,250.00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8,969,282.20

    项目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7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884,245,154.50329,149,377.6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84,245,154.50329,149,377.67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