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股吸收合并A、B股证券
账户转换操作指引(正式版)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49 证券简称:东电B 公告编号:临2013-054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A、B股证券
账户转换操作指引(正式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5月8日披露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草案)》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草案)》。经对上述草案中的未尽事宜进一步明确后,现形成正式版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供投资者及各证券公司后续开展转股操作之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zsepc.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900949 证券简称:东电B 公告编号:临2013-055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C1账户投资者开展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申报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发电”、“公司”)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3号)。
根据项目整体进展安排,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将实施现金选择权申报工作。现金选择权具体实施方案、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可查询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公告的《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
在完成现金选择权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组织各证券公司,为有指定结算的C1账户投资者(投资者所持B股证券账户以C1开头,且该B股证券账户指定结算在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办理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集中申报。该业务指各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等要素,协助投资者将其同时持有的沪市A、B股证券账户建立关联关系,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做集中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后,未来投资者换股所得浙能电力A股将直接登记在投资者现有A股普通证券账户中。浙能电力挂牌上市后,投资者可直接通过现有A股普通证券账户对浙能电力股份进行买卖。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保证投资者换股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涉及C1账户投资者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申报工作的重点事项,公司特提醒如下,请相关投资者予以关注:
1、本次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集中申报将于东南发电退市后启动,但考虑到C1账户投资者数量众多,对有指定结算的C1账户投资者中已确定实施转股,且同时拥有A、B股证券账户的,自即日起投资者即可与B股证券账户指定结算证券公司联系,由其协助确认投资者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以便在集中申报期内,由证券公司及时进行关联关系申报,协助投资者顺利完成转股工作。
2、对于尚未开立A股普通证券账户,但希望申报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投资者,提醒该类C1账户投资者应尽早按现有规则完成A股普通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再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关联关系申报业务。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开立A股普通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A、B股证券账户可指定在不同证券公司),完成后由B股证券账户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关联关系申报业务。但对于A、B股证券账户指定在不同证券公司的投资者,其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认相对复杂,因此为方便投资者及证券公司操作,建议投资者能将A、B股证券账户开立于同一家证券公司。
3、本次A、B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认方式,未有强制性规定,各证券公司可通过现场、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认工作,具体办理方式由各证券公司自行确定,投资者可向B股证券账户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咨询。
对于未建立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C1账户投资者及所有C90及C99账户投资者(即东南发电B股境外个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上投资者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配设A股特殊证券账户,以供投资者后续减持浙能电力A股及分红之用。涉及特殊A股证券账户初始登记、交易、清算交收、资金划付等各项操作细则已在公司2013年10月25日公告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中做了详细描述,投资者可查询相关文件。
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及时公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