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5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锦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49,082,393.74 | 940,989,172.52 | 43.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3,042,070.73 | 632,245,454.03 | 1.7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9,047,318.99 | 58.6% | 116,181,575.59 | 28.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28,080.90 | 36.43% | 25,861,636.72 | -11.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034,573.16 | 52.43% | 22,766,688.73 | 4.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23,974,312.96 | -335.8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33.33% | 0.19 | -20.8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33.33% | 0.19 | -20.8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 | 0.79% | 4.01% | -3.5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76,512.79 | 燃油补贴、育林金返还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1,564.80 | |
合计 | 3,094,947.9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09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70.32% | 97,516,040 | 97,516,040 | 质押 | 48,736,00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国有法人 | 2.5% | 3,468,000 | 3,468,000 | |||
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国有法人 | 1.98% | 2,744,524 | 2,744,524 | |||
裴剑 | 境内自然人 | 0.28% | 389,718 | 0 | |||
林秀清 | 境内自然人 | 0.22% | 301,500 | 0 | |||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0.2% | 271,436 | 271,436 | |||
陆海贤 | 境内自然人 | 0.18% | 255,000 | 0 | |||
施衍晴 | 境内自然人 | 0.18% | 253,854 | 0 | |||
施欢 | 境内自然人 | 0.15% | 203,209 | 0 | |||
林成建 | 境内自然人 | 0.15% | 202,2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裴剑 | 389,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718 | ||||
林秀清 | 30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500 | ||||
陆海贤 | 2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000 | ||||
施衍晴 | 253,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854 | ||||
施欢 | 203,2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209 | ||||
林成建 | 20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00 | ||||
林文华 | 14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100 | ||||
张家珍 | 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 | ||||
张春晓 | 13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300 | ||||
荆香 | 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其他不详。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00,284,403.77元,比期初数减少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募投项目、并购林木资产投入大量资金。
2、应收账款期末数为27,293,048.11元,比期初数增加2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货款未及时收回。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12,552,588.02元,比期初数增加1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造林款等增加。
4、存货期末数为769,854,123.40元,比期初数增加1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并购林木资产。
5、预付款项期末数为301,400,862.45元,比期初数增加103.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林木收购预付款。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62,926,681.39元,比期初数增加5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留抵进项税额增加。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为20,120,102.10元,比期初数增加20,120,102.10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1,349,061.63元,比期初数增加1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对租赁的基层经营场所进行了装修。
9、预收款项期末数为9,118,015.62元,比期初数增加6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销货款增加。
10、应付账款期末数为155,359,206.65,比期初数增加402.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购林木资产余额未付清。
11、长期借款期末数为387,641,419.75元,比期初数增加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划扩大,银行贷款增加用于林木收购。
12、负债合计期末数为581,107,536.48元,比期初数增加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均增加。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比去年同期增加。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比去年同期增加。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划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了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
5、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20,102.10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了对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所享有的利润。
6、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20,102.10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了对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所享有的利润。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补助比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各类捐款补助比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5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政府奖励金所得税。
现金流量表项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募投项目、并购林木资产投入大量资金。
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支付税费增加。
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募投项目、并购林木资产投入大量资金。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实施募投项目、并购林木资产投入大量资金。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9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支付购买办公场所款。
6、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款。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385,9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流入。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8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划扩大,银行贷款增加。
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划扩大,银行贷款增加。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较去年同期减少。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股利分红款。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39%,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流入。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2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募投项目、并购林木资产投入大量资金。
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较上年同期金额减少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募投项目、并购林木资产投入大量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关于收购资产情况的进展
(1)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6.8万亩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并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贷款的议案》,决定建设6.8万亩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并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将乐县财政局于2012年12月28日下发了《关于<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让部分林木资产的请示的请示>的批复》(将财国[2012]34号)。县政府同意万山公司出让部分林部资产5.7865万亩,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挂牌价不低于评估值。
万山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与本公司签署了《林木资产转让合同》并经三明市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
该项目林木资产的林权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
(2)公司于2013年1月5日和1月16日分别公告了《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之筹划事项的公告》和《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公告》,并于2013年1月20日签订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
公司于2013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减少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同意将 "将乐县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7300万元、并使用全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
该项目的林木资产的林权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展
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拟与除公司外的6名法人股东及2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20%。
2013年7月18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闽经贸中小[2013]542号),同意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经营地址为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103号一楼店面,在将乐县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业务。
2013年7月22日,小额贷款公司取得了将乐县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为: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103号1层;法定代表人:张晓光;注册资本:一亿元整;经营范围:在将乐县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
(三)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整改的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于2013年7月8日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于2013年9月2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15号)(以下简称“《决定》”),并按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对《决定》内容进行了披露。公司对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决定》后董事会立即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深入剖析,查找症结,深刻反思,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形成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展 | 2013年07月23日 | 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事项的进展公告》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整改的事项 | 2013年09月02日 | 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和2013年10月2日《关于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 | 1、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承诺并保证现时或将来均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联营或拥有在其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方式)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对金森林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现实或可能的同业竞争;保证不进行与金森林业相同或类似的投资,不经营有损于金森林业利益的业务;保证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金森林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保证不利用对金森林业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金森林业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任何原因可能引起的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如果将来有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其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其将通过控股地位和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管)使该等企业履行与本公司相同的前述义务,保证不与金森林业同业竞争;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其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3、将尽量减少、避免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金森林业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与金森林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金森林业资金,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森林业以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4、自常青林业设立至金森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存在的任何因出资问题而导致的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本公司将无条件对金森林业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且无条件放弃所有涉及金森林业的追偿权利。5、若金森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拥有的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导致我公司出现出资不足的情形,我公司将全额补足;若该等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引发争议或潜在纠纷,我公司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金森林业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费用支出、经济赔偿、补偿或其他损失;本承诺函不可撤销。6、营林公司转让给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的林木资产权属清晰,任何可能因权利瑕疵问题引起的争议,所造成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和其他损失,由我公司承诺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7、截止2011年12月31日,“如(金森林业)实际代管林面积超过26,000亩, 或者登记在发行人名下实质上属于村集体或私人所有的林权面积(债转林之代管林除外) 超过7,630亩,则超过部分所造成发行人的损失均由我公司向发行人补偿”。8、就万森林业租赁房屋承诺―同意发行人在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进行续租, 续租期间我公司不进行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妨碍租赁使用的事项,被政府拆迁除外。租赁价格以当时当地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为准。 | 2012年01月01日 | 正常履行 | |
将乐县财政局 | 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 2012年01月01日 | 正常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8.47% | 至 | -7.59%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500 | 至 | 5,10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519.1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规模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