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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3-01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3年10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田建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组成部分,也相应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息借款的议案》。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斗一人回避表决)

    为了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快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开发公司向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温京辉先生、张立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二)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具体修改:

    修 改 前修 改 后
    (五)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托理财的权限为:

    公司董事会委托理财所运用的公司资金总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五)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托理财的权限为:

    公司董事会委托理财所运用的公司资金总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3-01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 号修 改 前修 改 后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或预计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赠与资产、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或预计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赠与资产、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但关联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六)项规定标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超出本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董事会批准权限,或虽未超出董事会批准权限但已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标准,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应将该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或预计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赠与资产、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或预计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赠与资产、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但关联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六)项规定标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超出本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董事会批准权限,或虽未超出董事会批准权限但已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标准,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应将该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经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经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上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3-01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空港物业集团”)按其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朝阳北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和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均为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空港物业集团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其按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为本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1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田建国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711,357,921.18 元,负债总额598,458,882.4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48,458,882.41元),净资产 112,899,038.77 元,资产负债率84.13%。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0,878,346.17 元,净利润5,754,413.86 元。(上述数据均已经审计)

    截至2013年6月30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 648,917,484.17 元,负债总额 533,597,446.9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 383,597,446.95元),净资产115,320,037.22元,资产负债率82.23%。201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6,021,539.11元,净利润2,420,998.45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朝阳北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朝阳支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3年天源公司施工工程量较大,经营中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目前天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物业集团应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41.03%,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天源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3-02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12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3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审 议 事 项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三项议案已经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3年11月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05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 案 内 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作出投票指示。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