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3-024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郭晓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务副总经理黄河先生、财务总监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财务部经理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8,941,401,189.75 | 7,896,248,927.04 | 13.2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93,968,821.35 | 2,294,543,734.21 | 8.69%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753,072,100.94 | -0.46% | 2,119,137,691.53 | -12.3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685,835.06 | 71.61% | 256,008,358.29 | 19.1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2,806,558.23 | 66.84% | 258,927,811.32 | 19.9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170,814,337.34 | -21.21%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98 | 71.61% | 0.7474 | 19.15%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98 | 71.61% | 0.7474 | 19.1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9% | 1.45% | 10.52% | 0.27%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07,220.5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3,510.33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75,268.4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7,531.7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8,006.16 | |
| 合计 | -2,919,453.0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2,548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国家 | 26.12% | 89,457,355 | 0 | 0 | |
|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5% | 62,851,693 | 0 | 0 | |
|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41% | 49,358,828 | 2,890,028 | 0 | |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 | 11,991,359 | 0 | 0 | |
|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5% | 5,648,108 | 0 | 0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3% | 4,542,639 | 0 | 0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3,675,100 | 0 | 0 |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 国有法人 | 0.72% | 2,462,800 | 0 | 0 | |
|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 国有法人 | 0.42% | 1,445,014 | 1,445,014 | 0 | |
| 程韵怡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219,100 | 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89,457,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89,457,355 |
|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62,851,693 | 人民币普通股 | 62,851,693 |
|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6,4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68,800 |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11,991,3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1,359 |
|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648,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8,108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4,542,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4,542,639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67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5,10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 | 2,46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2,800 |
| 程韵怡 | 1,21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9,100 |
| 刘梅 | 877,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7,38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下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外,其他前十名股东,公司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为人。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末,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股3,675,100股,持股比例1.0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无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增加41.66%,主要是报告期内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增加资金流入,②报告期内发行2013年第一期中期票据4.8亿元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增加772.00%,主要是报告期内未兑付的应收票据余额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付账款减少49.28%,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的工程款结算导致余额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股权投资增加31.3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广州证券增资扩股所致。
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增加36.31%,主要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票据减少73.80%,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导致余额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账款增加65.3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燃料采购款余额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收账款增加43.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收到预售楼款所致。
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58.54%,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导致余额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借款增加85.45%,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债券增加12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2013年第一期中期票据4.8亿元所致。
1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未分配利润增加39.40%,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利润相应增加未分配利润所致。
1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失减少81.77%,主要是报告期内提取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1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减少47.7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按权益法确认对广州证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减少57.80%,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减少30.49%,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39.12%,主要是上年同期划转应付票据信用证保证金,而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1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97.81%,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取得收购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所持恒运C厂1%股权对应已宣告分配未领取的股利,而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57.9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技术改造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2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收购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所持恒运C厂1%股权对应已宣告分配未领取的股利,而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26.1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201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费,而上年同期承销费是直接在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中扣除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参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目前该增资扩股事项已经完成,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77,141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24.48%。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 2009年09月04日 | 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期间 | 严格遵守承诺 |
|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在作为穗恒运的股东期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下属企业,包括其控制的全部属下企业:1、在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和广州保税区区域内,市电力除目前参股恒运 C 厂、恒运 D 厂之外没有发电供热项目,并承诺不另在前述区域内投资经营发电供热业务项目。2、在上述区域外,如果市电力与穗恒运拟投资同一发电供热项目,市电力保证不损害穗恒运的利益,在穗恒运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应回避表决。3、穗恒运就拟新投资建设任何发电供热项目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承诺不利用其股东权利剥夺或限制穗恒运投资发电供热项目的机会。 | 2010年06月28日 | 作为穗恒运的股东期间 | 严格遵守承诺 | |
|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 2009年09月04日 | 2014 年5 月27 日 | 严格遵守承诺 | |
|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 2009年09月04日 | 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期间 | 严格遵守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3年07月03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光大证券周琳、李翔、赖甲崇 | 谈论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提供公司定期报告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3—02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3—02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2013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