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荣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昱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新春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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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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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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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2.56%,主要是本期各公司加大票据支付力度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5.72%,主要是母公司应收外销款和子公司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应收外销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40.18%,主要是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32.30%,主要是子公司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5:存货较年初增长31.59%,主要是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投产和3万吨募投项目投产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550.00%,主要是母公司对山东汇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期投资600万元和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投资大通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社500万元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30.52%,主要是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建设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100.18%,主要是各公司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比重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117.83%,主要是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及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采购设备进项税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133.33%,主要是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50.58%,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代扣施工方税金增加所致。
1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6.09%,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销售费用-运输费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16.49%,主要是母公司应收外销款和子公司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应收外销款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3.21%,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91.78%,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对外捐赠增加和子公司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29%,主要是本期母公司与子公司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的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04%,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投产导致存货增加,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大所致。
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2.82%,主要是本期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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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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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于荣强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6日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84,499,882.64 | 5,249,697,294.02 | 21.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61,848,747.50 | 1,654,281,949.06 | 0.46%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63,053,756.32 | 25.39% | 1,808,015,955.96 | 18.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0,939.86 | -84.28% | 7,562,404.48 | 19.5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1,082.25 | -97.35% | 4,175,998.85 | 1,056.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4,137,695.98 | -51.0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3 | -89.56% | 0.02 | 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33 | -89.56% | 0.02 | 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9% | -1.03% | 0.46% | -0.26%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33,307.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6,92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7,086.0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90,244.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63.88 | |
合计 | 3,386,405.63 | --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行前持股股东 |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于荣强先生、博兴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及洪群力等31 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本公司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08年01月10日 | 2010.3.31-2013.3.30 | 严格履行 |
非公开发行股东于荣强 | 于荣强承诺自鲁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鲁丰股份股票,也不由鲁丰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 | 2012年11月02日 | 2012.11.30-2015.11.29 | 严格履行 | |
非公开发行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宏数君(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小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唐琼舒 | 股东承诺自鲁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鲁丰股份股票,也不由鲁丰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 | 2012年11月02日 | 2012.11.30-2013.11.29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股东洪群力、庞树正、郭茂秋、于荣家、穆昱杉、王连永、卢宪娥、冯振吉、黎屏、赵俊祥、柳青波 |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相关规定;2、若本人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 2012年02月23日 | 2013.3.31-2015.12.31 | 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70% | 至 | -4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611.11 | 至 | 1,222.22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037.0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新项目转固投产初期尚未达产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