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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绍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魏彩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尚丹峰

    公司负责人李绍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彩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尚丹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751,291,083.343,246,882,642.181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38,728,227.141,769,905,835.8915.1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689,928.47-415,470,116.89363.9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65,359,975.33102,511,856.2925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822,391.25-21,982,771.931,32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096,494.50-23,237,681.83324.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2-1.18增加15.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39-0.02651,322.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39-0.02651,322.88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65,70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国有法人47.65395,536,5550
    鑫恒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未知0.635,262,0000未知5,262,000
    深圳南方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未知0.625,150,4100未知5,150,410
    王海定境内自然人0.524,307,875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未知0.363,010,6000
    沈立新境内自然人0.272,266,4020
    段艳雄境内自然人0.272,228,8010
    乔磊境内自然人0.262,198,5240
    西安奥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知0.252,047,3000
    耿小方境内自然人0.242,000,00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395,536,555人民币普通股395,536,555
    鑫恒期货经纪有限公司5,262,000人民币普通股5,262,000
    深圳南方财务顾问有限公司5,150,410人民币普通股5,150,410
    王海定4,307,875人民币普通股4,307,87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3,010,600人民币普通股3,010,600
    沈立新2,266,402人民币普通股2,266,402
    段艳雄2,228,801人民币普通股2,228,801
    乔磊2,198,524人民币普通股2,198,524
    西安奥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47,300人民币普通股2,047,300
    耿小方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公司已知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说明
    货币资金954,651,705.66322,869,582.99195.6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项目预售收入增加及收回大龙新都项目补偿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00.00不适用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新增银行理财产品35000万元
    预付账款49,190,489.72440,648,644.22-88.84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收回大龙新都项目预付土地款所致
    短期借款1,000,000.0065,000,000.00-98.4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偿还到期银行借款
    应付账款178,719,726.81231,836,321.52-22.9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工程余款
    预收款项527,920,772.48222,364,037.09137.4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项目预售收入增加
    应交税费56,551,036.31-1,483,444.003912.1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项目预售收入预缴税金增加
    长期借款405,000,000.00330,000,000.0022.7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新增银行借款7500万元
    未分配利润835,594,327.92566,771,936.6747.4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取得大龙新都项目补偿收益及西辛北区续建结转收入所致。
     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365,359,975.33102,511,856.29256.41主要原因为:本期西辛北区续建项目结转销售及建筑施工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222,076,201.9669,879,035.74217.80主要原因为:本期西辛北区续建项目结转销售及建筑施工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649,454.00-1,947,516.59133.35主要原因为:本期借款利息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763,637.024,259,592.9682.07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回应收账款冲回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0.001,328,178.08-100.00主要原因为:上期数中包含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
    营业外收入289,580,785.87411,455.9570279.54主要原因为:本期数中含大龙新都项目拆迁补偿收益所致。
    所得税费用78,621,242.99-2,828,015.792880.09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689,928.47-415,470,116.89363.96主要原因为:本期项目预售收入增加及收回大龙新都项目补偿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567,741.9299,885,190.08-451.97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银行理财产品35000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340,063.88315,110,461.32135.9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中融公司分期支付需归还的双方已发生的往来款项和拆迁补偿款合计105,800万元。《解除协议》生效后,大龙有限不再参与该项目开发工作(详见2013年5月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13-013的公司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本协议已履行完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四)不利用本公司所处控股股东地位,就大龙地产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大龙地产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大龙地产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五)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龙地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09-12-09 ;长期有效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大龙总公司将不从事与st宁窖相同或者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st宁窖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大龙总公司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st宁窖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2005-04-08 ;长期有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棉花片危改区"大龙新都"项目协议书(A-6区、A-7区)》的款项已经确认收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有部分项目已经结转,截至2013年1-9月,公司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88%,预计全年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也有较大幅度增加,但本年度10-12月份业绩情况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公司将在规定期间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绍林

    201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