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回金普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赵虹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提晓慰 |
公司负责人回金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提晓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 | 1,731,411,306.55 | 1,729,243,720.01 | 0.1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1,531,744.31 | 573,719,799.04 | 1.36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724,661.38 | -37,270,986.79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641,919,532.78 | 746,575,494.69 | -14.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98,812.47 | 4,759,746.66 | 63.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13,262.76 | 5,824,160.78 | 25.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4 | 0.84 | 增加0.50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1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100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 | 59,170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10 | 62,860,456 | 0 | 无 |
| 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5 | 51,842,388 | 0 | 质押51,000,000 |
| 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66 | 6,920,000 | 0 | 无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59 | 6,631,915 | 0 | 无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1.43 | 5,957,000 | 0 | 无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1.25 | 5,197,000 | 0 | 无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0.85 | 3,552,900 | 0 | 无 |
| 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3 | 2,200,000 | 0 | 无 |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4 | 1,434,658 | 0 | 无 |
| 刘妍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387,936 | 0 | 无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62,860,456 | 人民币普通股62,860,456 | |||
| 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 | 51,842,388 | 人民币普通股51,842,388 | |||
| 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6,9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6,920,000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631,915 | 人民币普通股6,631,915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5,957,000 | 人民币普通股5,957,000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5,197,000 | 人民币普通股5,197,000 |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3,552,900 | 人民币普通股3,552,900 | |||
| 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 | |||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 1,434,658 | 人民币普通股1,434,658 | |||
| 刘妍 | 1,387,936 | 人民币普通股1,387,936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2013年三季报数据变动幅度较大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说明 | ||||
| 报表项目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变动率 | 主要变动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695,121.15 | 6,640,907.50 | 61.05% | 由于主税增加致使附税增加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16,835.28 | 4,632,500.18 | -210.46% | 期末市价变动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103,185.00 | 78,944.30 | 30.71% | 处置固定资产收入 |
| 营业外支出 | 318,519.62 | 47,254.07 | 574.06%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 利润总额 | 7,798,812.47 | 4,759,746.66 | 63.85% | 取得收益增加所致 |
| 报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率 | 主要变动原因 |
| 在建工程 | 2,269,215.18 | 45,445.00 | 4893.32% | 本期改造工程增项所致 |
| 预收款项 | 541,987.28 | 7,491,810.40 | -92.77% | 文化用品公司预收房租已转收入 |
| 应付账款 | 120,661,170.21 | 196,158,697.70 | -38.49% | 正常业务应付货款减少 |
| 应交税费 | 3,921,383.01 | 10,810,875.63 | -63.73% | 应缴已交税金。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回金普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3-014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回金普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天津文化用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文化用品公司(以下简称“文化用品公司”)与天津月坛现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坛集团”)于2011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由月坛集团承租文化公司位于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59、68号的新建物流中心整体区域,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详细披露上述交易事项(详见公告2011-014)。
公司近日接文化用品公司请示,月坛集团因市场原因向文化用品公司提出租金调整缓交事宜,双方经多次协商,近日就租金调整缓交事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文化用品公司承诺以租金缓收方式,自2013年第四季度开始至2015年底,每个季度缓收租金100万元,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三年递增租金同时调整缓收。即:
2013年第四季度缓收100万元;2014年全年缓收400万元;2014年底递增租金缓收50万元;2015年全年缓收400万元;2015年底递增租金缓收100万元。累计缓收总额为1050万元。
月坛集团承诺在补充协议签署后按期足额交纳租金。自2016年第一季度开始,在足额交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开始分期返还甲方缓收租金,返还期限5年,即2016年至2019年每年返还200万元,2020年返还250万元。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董事会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