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3-026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孟庆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29,368,875.13 | 2,220,586,668.76 | 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26,695,138.69 | 1,976,585,564.92 | -2.5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92,687,977.04 | 9.57% | 734,047,909.54 | -3.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736,986.45 | 300.93% | 33,491,573.77 | 28.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304,254.89 | 315.68% | 24,185,981.90 | 3.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12,535,242.43 | 142.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7 | 301.19% | 0.0602 | 28.6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37 | 301.19% | 0.0602 | 28.6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8% | 0.74% | 1.71% | 0.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40,942.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48,8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3,893.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40,256.70 | |
合计 | 9,305,591.8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1,766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孟庆南 | 境内自然人 | 29.8% | 165,672,000 | 124,254,000 | ||
王丽丽 | 境内自然人 | 29.8% | 165,672,000 | 165,672,000 | ||
孟凡博 | 境内自然人 | 8.98% | 49,920,000 | 37,440,000 | ||
王凯 | 境内自然人 | 3.64% | 20,260,000 | 0 | ||
黄勇 | 境内自然人 | 0.72% | 4,002,000 | 0 | ||
崔永清 | 境内自然人 | 0.13% | 695,404 | 0 | ||
温国强 | 境内自然人 | 0.12% | 692,760 | 0 | ||
蒋士冲 | 境内自然人 | 0.12% | 665,633 | 0 | ||
杨志敏 | 境内自然人 | 0.09% | 520,000 | 390,000 | ||
钟伟刚 | 境内自然人 | 0.09% | 490,000 | 390,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孟庆南 | 41,4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18,000 |
王凯 | 20,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60,000 |
孟凡博 | 12,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80,000 |
黄勇 | 4,00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2,000 |
崔永清 | 695,404 | 人民币普通股 | 695,404 |
温国强 | 692,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760 |
蒋士冲 | 665,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633 |
胡军 | 48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6,200 |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13,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790 |
郑东慧 | 39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5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为夫妻关系。孟凡博先生系孟庆南先生与王丽丽女士之子;王凯先生系王丽丽女士之弟。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崔永清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25,504股外,还通过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9,900股;股东胡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700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72,500股;股东温国强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92,760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60,057,801.81 | 165,282,306.80 | -63.66% | 主要是公司本期销售商品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比重降低所致。 |
预付款项 | 18,043,175.78 | 9,923,154.24 | 81.83% | 主要是本期预付材料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收利息 | 0.00 | 1,119,944.94 | -100.00% |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减少为零,是因为上年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在本期全部收回。 |
其他应收款 | 7,012,410.58 | 4,256,767.52 | 64.74% | 主要是公司员工本期借支的差旅费备用金增加以及预付电费保证金增加。 |
存货 | 332,713,133.42 | 235,921,029.81 | 41.03% | 为应对市场需求,公司储备的各类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金额有所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6,526,638.33 | 3,036,048.69 | 114.97% | 主要是公司外购用于产品生产的模具在本期集中验收入库所致。 |
应付账款 | 160,513,711.64 | 107,880,074.82 | 48.79% | 主要是本期采购商品的金额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1,615,000.00 | -100.00% | 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系土地整治费工程尾款,该款项按照工程进度于本期支付完毕。 |
项目 |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资产减值损失 | 13,131,102.39 | 20,551,281.11 | -36.11% | 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1,314,470.99 | 3,478,024.53 | 225.31% | 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的金额有较大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568,622.42 | 245,678.91 | 131.45% | 主要是本期列支了对四川雅安地震灾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473,542.00元。 |
所得税费用 | 6,570,223.76 | 2,677,269.88 | 145.41% | 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5,794,808.36 | 515,819,742.68 | 79.48% | 一是本报告期内到期承兑收款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大;二是本期销售商品采用现金结算方式的比重增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07,538.16 | 3,343,915.19 | -45.95% | 因本期外销收入下降,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金额相应减少。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87,842.48 | 11,269,236.06 | 82.69% | 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有较大增加以及本期收回上年度缴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445,737.64 | 39,422,899.45 | -65.89% | 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结算金额大幅减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3,224,812.61 | 139,071,409.54 | -40.16% | 因公司本期向股东支付的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23,675.52 | 450,809.53 | -327.07% | 主要是公司本期因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金额增加。 |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均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2007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事项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三、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4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321.23 | 至 | 5,499.75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928.3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因市场需求变化,预计公司下半年产销量呈现一定幅度的增长,进而有利于摊低产品单位成本,对全年的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提升作用。 |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孟庆南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