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专版
  • B4:股市行情
  • B5:市场数据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10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0版:信息披露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宇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377,906,221.493,425,794,026.93-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61,504,815.181,617,990,750.012.6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879,971.37436,963,529.91-47.6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410,013,379.343,532,612,889.43-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114,065.16114,686,223.40-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667,035.20111,771,002.21-9.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09.09减少2.6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42-19.05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16,53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国有法人55.06169,576,900169,576,900
    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9327,501,3259,558,000质押 9,558,000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国有法人7.1522,029,9007,724,77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其他2.317,125,1307,125,130未知
    北京宸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42,880,0000
    北京凯振照明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01,555,2001,555,200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6800,0000未知
    张敏境内自然人0.26796,6000未知
    东方汇理银行其他0.25767,4000未知
    谢恋山境内自然人0.22683,838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943,325人民币普通股17,943,325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14,305,130人民币普通股14,305,130
    北京宸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880,000人民币普通股2,880,000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8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
    张敏796,600人民币普通股796,600
    东方汇理银行767,400人民币普通股767,400
    谢恋山683,838人民币普通股683,838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享3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504,100人民币普通股504,100
    贾丽萍500,097人民币普通股500,097
    刘珊珊412,031人民币普通股412,031

    注:2013年10月22日,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公司12,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质押。至此,兴源房地产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0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变动金额变动幅度原因分析
    应收账款16,648,301.6724,160,277.71-7,511,976.04-31.09%(1)
    预付账款2,296,985.52934,557.821,362,427.70145.78%(2)
    在建工程11,711,288.512,535,192.309,176,096.21361.95%(3)
    无形资产23,689,613.8617,870,497.105,819,116.7632.56%(4)
    应付职工薪酬17,899,131.1351,280,478.92-33,381,347.79-65.10%(5)
    应交税费37,037,833.0610,067,080.5326,970,752.53267.91%(6)
    其他应付款99,595,455.79171,679,259.56-72,083,803.77-41.99%(7)
    项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变动金额变动幅度原因分析
    财务费用-2,667,387.3714,488,062.10-17,155,449.47-118.41%(8)
    营业外支出292,501.74133,636.90158,864.84118.8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2,594.32072,594.32100.00%(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99,607,149.5827,025,301.7372,581,847.85268.57%(11)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0637,445,756.46-637,445,756.46-100.00%(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0419,000,000.00-419,000,000.00-100.00%(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948,752.4138,416,770.3322,531,982.0858.65%(14)

    (1)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本期应收信用卡等卡类收款余额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家电类供应商货款增加。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翠微店A、B座经营整合工程所致。

    (4)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信息系统升级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年初余额为2012年年终奖,于2013年2月发放所致。

    (6)应付税费增加主要系年初未交增值税为留抵数,本期未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翠微集团80%购六层房款所致。

    (8)财务费用减少系上年同期银行贷款于2012年6月清偿,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报废固定资产收到处置款所致。

    (1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翠微集团80%购六层房款所致。

    (12)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系上年同期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1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系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分配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相关方筹划注入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公司于2013 年9月1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17日起停牌。因本次重组方案涉及资产的相关事项及其环节较为复杂,核查、研究、论证、协调和处理的事项较多,重组相关审计、评估及重组方案论证所需准备时间较长,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继续停牌30日。停牌期间,本公司及重组相关方及时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场,积极开展尽职调查、重组方案研究论证以及审计、评估准备等各项工作。本公司将协调各相关方抓紧推进重组各项工作进度,并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翠微集团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012年5月3日至2015年5月2日
    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2011年9月增资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012年5月3日至2015年5月2日
    解决同业竞争翠微集团北京翠微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认其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发生同业竞争。长期有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