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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任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焦瑞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李延凌

    公司负责人任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瑞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延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5,460,689,399.8413,095,949,883.431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77,655,288.162,844,349,510.178.2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343,246.591,121,978,332.82-86.3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48,772,324.001,857,009,779.191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34,517.39352,294,035.09-1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588,224.23354,959,730.95-11.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613.93减少3.3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22-2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22-22.73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36,35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6.069837,372,9290质押837,372,928
    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058182,829,0240质押182,829,024
    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国有法人9.008163,727,4840无0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9.008163,727,4830无0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3958,877,8970质押58,865,625
    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8010,541,5960无0
    向秋颖境内自然人0.2244,080,0000无0
    张跃军境内自然人0.2053,724,7000无0
    潜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有法人0.1693,071,2250无0
    赵天成境内自然人0.1152,098,4970无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837,372,929人民币普通股837,372,929
    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82,829,024人民币普通股182,829,024
    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163,727,484人民币普通股163,727,484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63,727,483人民币普通股163,727,48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877,897人民币普通股58,877,897
    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541,596人民币普通股10,541,596
    向秋颖4,080,000人民币普通股4,080,000
    张跃军3,724,700人民币普通股3,724,700
    潜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071,225人民币普通股3,071,225

    赵天成2,098,497人民币普通股2,098,49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以上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幅度(%)主要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1,498,513.389,056,187.43-7,557,674.05-83.45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应收账款23,174,695.6045,299.3223,129,396.2851,059.04项目结算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571,150,629.91414,512,837.29156,637,792.6237.79预付项目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798,846,905.371,155,008,369.13-356,161,463.76-30.84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存货11,189,194,126.967,932,934,805.163,256,259,321.8041.05本期新增项目以及加大项目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99,914,605.93104,800,221.8395,114,384.1090.76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329,254,872.07526,428,496.23-197,173,624.16-37.45本期缴纳各项税金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41,709,530.534,098,888.8937,610,641.64917.58计提应付未付借款利息所致
    长期借款1,988,546,022.86925,708,251.491,062,837,771.37114.81借款增加所致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增减幅度(%)主要原因
    营业成本1,259,581,150.43858,077,710.06401,503,440.3746.79本期项目结算面积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343,246.591,121,978,332.82-968,635,086.23-86.33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5,586,949.61-22,101,438.58-303,485,511.03不适用投资相关活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934,721.61-268,300,080.92-340,634,640.69不适用偿还借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一、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承诺: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华远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华远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提议启动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3、华远集团将严格遵守不竞争承诺,并将未来可能获得的房地产业的重要商业机会全部提供给重组后的本公司,以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和转让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和转让方式执行。

    一、1、华远集团所持限售股份于2013年8月28日到期解禁上市流通,限售承诺履行完毕;2、本公司仍在计划适时启动新的资本市场融资方案,按照相关法规融资与股权激励计划不能同时进行。待新的融资计划实施结束后,华远集团将适时提议启动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3、按承诺履行中;

    二、按承诺履行中。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华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2、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3、与上市公司“五分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4、不违反“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证监发[2003]56号文”;5、严守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按承诺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销售简况

    本年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完成销售签约额约42.8亿元,销售签约面积约39.3万平方米。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