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唯一、姚建林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良枝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钟素芳 |
公司负责人赵唯一、姚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良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933,404,097.25 | 4,308,764,645.51 | -8.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43,017,275.20 | 930,108,554.67 | 1.3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030,379.60 | 369,913,697.15 | -59.7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199,920,436.00 | 2,742,326,755.76 | 16.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501,220.53 | 22,789,982.27 | 2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115,794.75 | -15,951,396.8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3 | 2.55 | 增加0.4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6 | 0.037 | 24.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6 | 0.037 | 24.32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22,277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69 | 122,795,762 | 101,610,762 | 无 |
北京市扬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未知 | 1.71 | 10,688,600 | 0 | 未知 |
王卫列 | 未知 | 0.55 | 3,450,000 | 0 | 未知 |
林宜坦 | 未知 | 0.36 | 2,230,00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25 | 1,546,940 | 0 | 未知 |
张仁发 | 未知 | 0.25 | 1,539,866 | 0 | 未知 |
崔桐 | 未知 | 0.23 | 1,454,743 | 0 | 未知 |
张月峰 | 未知 | 0.22 | 1,402,938 | 0 | 未知 |
王春寒 | 未知 | 0.22 | 1,402,400 | 0 | 未知 |
林凡 | 未知 | 0.22 | 1,368,800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1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21,185,000 | |||
北京市扬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0,688,600 | 人民币普通股10,688,600 | |||
王卫列 | 3,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3,450,000 | |||
林宜坦 | 2,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23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46,940 | 人民币普通股1,546,940 | |||
张仁发 | 1,539,866 | 人民币普通股1,539,866 | |||
崔桐 | 1,454,743 | 人民币普通股1,454,743 | |||
张月峰 | 1,402,938 | 人民币普通股1,402,938 | |||
王春寒 | 1,402,400 | 人民币普通股1,402,400 | |||
林凡 | 1,3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1,368,8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9.85 | 1,202.79 | -46.80% | 注1 |
应收票据 | 914.22 | 3,024.44 | -69.77% | 注2 |
应付账款 | 74,493.24 | 37,448.52 | 98.92% | 注3 |
预收款项 | 34,110.33 | 101,655.35 | -66.45% | 注4 |
应交税费 | -1,721.74 | -5,939.70 | 71.01% | 注5 |
应付股利 | 396.00 | 3268.46 | -87.88% | 注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0.00 | 15,850.00 | -92.43% | 注7 |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赎回了部分基金。
注2、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以及使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
注3、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应付房地产项目工程款增加。
注4、预收账款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系上年度房地产项目预售款本期因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而转入房地产销售收入。
注5、应交税费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主要系上年度收取房产预售款而预交的营业税本报告期因确认房地产收入而转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注6、应付股利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子公司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期末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减少了该公司的应付股利。
注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所属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偿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备注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081.32 | 3,113.35 | 159.57% | 注1 |
资产减值损失 | -198.55 | 213.76 | -192.89% | 注2 |
投资收益 | 403.20 | 4,554.07 | -91.15% | 注3 |
营业外收入 | 1,013.89 | 668.05 | 51.77% | 注4 |
注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所属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增加而引起营业税等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注2、资产减值损失为负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收回欠款而转回了原计提的减值损失。
注3、投资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房地产项目合作收益3429.10万元。
注4、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政府补助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备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03.04 | 36,991.37 | -59.71% | 注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7.13 | -11,801.48 | 40.54% | 注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69.59 | -30,642.76 | 60.61% | 注3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收到的金阊项目保障房房款较多,而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房款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苏州平江区定销房项目合作开发款5950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859.11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1182.36万元,因减少合并单位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而净减少货币资金3326.91万元。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的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召开的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吴中总部商务办公综合大楼的议案》,并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该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工作。
2、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15)。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短期融资券已完成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上会,等待核准注册中。
3、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于2011年2月底顺利取得了SFDA的三期临床试验研究工作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就该项目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临床启动会",会后将经"临床启动会"讨论修改后的最终临床试验方案报送了组长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并于2011年9月29日顺利通过了该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正式取得了相应的批件。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于2011年10月份首家启动了该项目的三期临床试验并接受病例入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就该项目的临床试验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就加快项目推进提出了许多有效措施,对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三期临床研究进展顺利,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四川、安徽等各省市的32家项目中心医院陆续接受并开展了239个入组病例的试验。
4、公司就"中外合作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由合作改制重组为中外合资企业"事宜于2012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21),于2013年1月21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05)、"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与负债受让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06)及"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07),上述所有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转让事宜所涉及的房产证已全部变更完毕,正在进行土地证的变更工作。
5、由于医药集团的药品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快速发展,原有分散的仓储条件已不适应新的需求。为解决上述问题,综合医药工业和商业发展的需要,医药集团拟建设一座能容纳5万件(箱)药品的自动化立体货架和可以开展药品自动分拣系统的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的综合性仓库,形成集中统一的仓储物流中心。该项目当初预计总投资约需2980万元,分二期进行。一期约需2240万元,用于土建、水电、电梯等及相关基础设施;二期约需740万元,用于自动高架货位、空调机组、冷库等设施设备。报告期内,由于该项目的土建,冷库、冷水机、空调送风系统,消防设施、水电安装、自动高价货位的费用预算有所提高,为此该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到3391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仓库项目正在按计划顺利进行,已基本完成了地基的开挖和打桩工作。
6、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大容量注射剂通过GMP认证的公告"。
7、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苏州制药厂新药技术转让的公告"。
8、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同徐哲明合作开发的苏州金阊政府定销房项目(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G-18,地块面积83556.30平方米)。该项目共有房源3160套,第一批房源已于2012年4月份顺利实现预售,第二批房源于2012年7月份实现预售。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现销售2527套。
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同苏州市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参与"苏州市平江区苏地2011-G-3政府定销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平江区苏站路南、江宇路东,总建筑面积为176,936.5平方米。协议约定:开发所需资金由双方各自承担50%,并按双方各50%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责任。
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现销售370套。
10、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参加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举办的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并以35,000万元人民币的总成交价竞得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B-83号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处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关镇永莲路东,土地面积为58,749.2 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截止2013年9月底,该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54130.9平方米,可售面积30124.75平方米)正在按计划顺利进行预售工作。项目二期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1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同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18,532.8万元人民币的总成交价取得了宗地编号为2012(经)F宿城26号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处于宿城新区,土地面积为1029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处于进行前期规划报批阶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背 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 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承 诺 | 股份限售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1)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2,795,762 股,其中原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185,000 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锁定一年(该等股权解除锁定日为2010年12月28日)。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610,762股锁定五年。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从事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避免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因经营需要确需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将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公平交易,确保不损害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否 | 是 | |||
其他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法人治理,与第一大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保持分开和独立。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唯一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