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海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红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624,412,876.82 | 9,888,506,964.73 | 7.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080,913,902.14 | 3,499,962,209.66 | 16.6%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196,981,624.19 | 34.96% | 8,438,546,696.25 | 31.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8,620,333.93 | 52.86% | 628,841,442.48 | 45.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0,143,679.81 | 53.72% | 629,367,226.03 | 45.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57,758,409.45 | -90.1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50% | 0.99 | 45.5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50% | 0.99 | 45.5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2% | 1.23% | 16.58% | 2.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3,854.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64,744.3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77,298.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792.9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832.47 | |
合计 | -525,783.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9,14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88% | 228,000,000 | 0 | 质押 | 99,480,000 | |
张杏娟 | 境内自然人 | 12.67% | 80,514,360 | 62,100,000 | |||
丁欣欣 | 境内自然人 | 7.29% | 46,295,640 | 35,707,5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7% | 19,495,135 | 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4% | 17,400,000 | 0 | |||
张伟良 | 境内自然人 | 2.39% | 15,214,000 | 13,972,500 | 质押 | 8,330,00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1% | 13,389,676 | 0 | |||
王文广 | 境内自然人 | 1% | 6,350,625 | 5,729,625 | |||
谭承平 | 境内自然人 | 0.98% | 6,210,000 | 6,210,000 | 质押 | 3,200,000 | |
严建耀 | 境内自然人 | 0.91% | 5,769,000 | 5,589,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 22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495,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95,135 | ||||
张杏娟 | 18,414,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14,36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00,00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13,389,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89,676 | ||||
丁欣欣 | 10,588,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88,14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5,434,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5,434,621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939,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9,32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846,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4,846,961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88,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8,36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2、张伟良先生为张杏娟女士的弟弟;3、王文广先生为丁欣欣先生之表弟;4、除上述实际控制人或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8,000,00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0,000,000股,实际合计持228,000,000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6.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以及与供应商结算较多所致;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9.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8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较多所致。
4.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2.83%,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到期的定期存单利息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3.0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扩张较快,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增加较多所致;
6.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参股天筑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致,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7.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74.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认无形资产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12,405.0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大楼土地的相关权属证书已办理;
9.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1.1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贴现应收票据到期款项收回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7.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职工薪酬所致;
11.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利润增加相应的计提的税金增加所致;
12.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3.4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已到付息期的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13.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5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工程施工进度加快,完成工程量增加较多所致;
14.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0.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工程施工进度加快,完成工程量增加较多所致;
15.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0.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多,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16.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8.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提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1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4.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多,应收款项增加相应的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8.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2.6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19.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459.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财政补助所致;
20.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88.3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1.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7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22.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7.5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利润增加所致;
23.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3.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营业收入增长较多,成本费用控制较好所致;
2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5.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加大,工程款回收较多所致;
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5.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材料采购和工程量增加,与供应商结算支付款项增长较多所致;
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9.6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员工人数增加和工资水平有所提高所致;
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54.3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相应的工程保证金等款项支付较多所致;
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0.1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加大,工程款回收较多,同时为加快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给职工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度大幅增长,增速快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速所致;
2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36.28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收购子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所致;
30.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参股天筑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致,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3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7.222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所致,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3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退还工程未中标的保证金较多;
33.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年发生额80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少数股东同比例增资所致;
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05.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票据保证金较多所致;
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14.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和支付公司债利息较多所致;
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252.5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票据保证金较多所致;
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7.3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和支付公司债利息较多所致;
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737.3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材料采购和工程量增加,与供应商结算支付款项增长较多以及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等共同影响所致;另外,去年同期公司债发行成功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本年同期多所致;
3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7.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材料采购和工程量增加,与供应商结算支付款项增长较多以及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支付总部大楼土地款等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2013年9月10日,经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秀洲分局核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巨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余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 | (1)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于2008年2月16日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2)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控股的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完成截止2009年12月22日的开发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除此以外,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同时承诺不通过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控股的其它企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 2008年02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40% | 至 | 5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8,829.55 | 至 | 95,174.52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3,449.6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务拓展较快,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成本管理较好,毛利稳步提高。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海富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