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一致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宏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肖爱东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兴山 |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爱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328,335,905.42 | 10,253,209,103.77 | 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04,930,411.25 | 4,087,618,715.99 | 2.87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639,845.72 | 253,563,180.44 | 58.0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311,550,159.86 | 896,427,951.62 | 4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426,355.11 | 121,586,430.03 | 17.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5,896,364.53 | 112,226,504.29 | -5.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6 | 3.03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2 | 0.078 | 17.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2 | 0.078 | 17.95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95,714户,其中A股股东63,079户,B股股东32,635户。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9.73 | 308,178,001 | 0 | 质押 275,563,851 |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44 | 303,552,641 | 0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 | 11.53 | 180,000,000 | 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7.57 | 118,170,000 | 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2.35 | 36,700,000 | 0 |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未知 | 2.33 | 36,325,143 | 0 | ||
冯丹 | 未知 | 0.98 | 15,354,216 | 0 | ||
营口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0.63 | 9,805,440 | 0 | ||
营口鑫达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0.53 | 8,199,576 | 0 | ||
营口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0.37 | 5,784,819 | 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178,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178,001 |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303,552,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552,641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00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18,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70,00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36,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00,000 |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36,325,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25,143 | |||
冯丹 | 15,354,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54,216 | |||
营口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 9,805,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5,440 | |||
营口鑫达投资有限公司 | 8,199,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9,576 | |||
营口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 5,784,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4,81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未知前10名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中7、9、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 幅度% | 说明 |
预付款项 | 28,471,330.75 | 66,398,375.86 | -57.12 | 主要是预付采购煤炭款项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10,583,898.69 | 71,281,584.29 | 55.14 | 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履约保证金转为结构性存款所致。 |
存货 | 86,859,878.21 | 58,880,626.34 | 47.52 | 主要为煤炭商品采购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492,972.83 | 17,752,343.87 | -46.53 | 收回到期的集装箱拖车融资租赁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476,211.26 | 2,814,797.38 | -47.56 | 主要为预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85,000,000.00 | -100.00 | 本期收回委托贷款所致。 | |
长期应收款 | 46,065.69 | 4,306,048.05 | -98.93 | 集装箱拖车融资租赁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1,859,234,440.83 | 2,702,935,981.23 | -31.21 | 主要是三港池通用泊位等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25,296.14 | 6,000,303.28 | 135.41 | 主要是堆场辅助材料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57,508,649.47 | 449,787,159.11 | -42.75 | 期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6,513,037.63 | 41,501,901.84 | -36.12 | 本期支付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14,935,657.35 | 3,575,564.94 | 317.71 | 应交增值税、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52,992,055.14 | 199,668,826.93 | 76.79 | 主要是收取非公开发行股票履约保证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4,760,000.00 | 18,000,000.00 | 2,482.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0,035,788.23 | 146,346,743.12 | -45.31 | 支付再保理业务应付款所致。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 幅度% | 说明 |
营业收入 | 1,311,550,159.86 | 896,427,951.62 | 46.31 | 主要为煤炭、粮食贸易收入增加及营改增后取消差额增税,收入核算口径发生变化及粮食、油品装卸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909,182,082.10 | 528,203,244.31 | 72.13 | 主要为煤炭、粮食贸易成本增加及营改增后取消差额增税,成本核算口径发生变化及折旧等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35,138,887.28 | 99,761,784.92 | 35.46 | 借款平均占用额增加,在建工程转固后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导致利息费用相应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3,577,311.50 | -100.00 | 本期收回三年以上欠款,导致坏账损失相应减少。 | |
投资收益 | 13,031,490.25 | -4,918,910.19 | 364.93 | 主要为本期股权转让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5,407,425.45 | 9,393,715.28 | 170.47 |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债权转让收入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1,019,743.52 | 648,453.34 | 57.26 | 赞助支出同比增加。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 幅度%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639,845.72 | 253,563,180.44 | 58.00 | 主要是销售回款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315,199.98 | -1,107,484,604.06 | 51.48 | 主要是本期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同比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467,292.47 | 931,903,322.69 | -89.76 | 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227,454.09 | 77,981,931.93 | -152.87 | 主要是由于借款减少、销售回款增加、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同比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
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4月9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3年4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 2013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90次会议有条件通过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1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正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关于注册短期融资券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57号),该协会接受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间内分期发行。上述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7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03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1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5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440,504,130股新股,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9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非公开发行工作进度,公司决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各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04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公司监事6人,参加表决的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加表决的监事对《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1-9月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审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本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