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希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丽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75,668,194.15 | 2,141,651,120.75 | 1.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29,606,797.40 | 897,794,040.51 | 3.54%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31,690,176.57 | 11.1% | 1,821,820,421.87 | 1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283,176.13 | 14.91% | 66,563,156.90 | 61.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569,607.95 | 19.13% | 63,377,187.79 | 64.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96,498,972.80 | 188.3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 | 0.19 | 58.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 | 0.19 | 58.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 | 0.25% | 7.24% | 2.7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95,802.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85,106.6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904,856.2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37,085.9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10,006.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2,703.26 | |
合计 | 3,185,969.1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26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77% | 138,217,600 | 0 | 质押 | 39,960,000 | |
宏立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44% | 57,136,800 | 0 | 质押 | 30,000,000 | |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8% | 6,244,605 | 0 |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5% | 6,080,000 | 0 |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精英之淡水泉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3% | 5,670,553 | 0 | |||
谈龙彬 | 境内自然人 | 1.56% | 5,417,611 | 0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淡水泉精选1期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5% | 5,385,984 | 0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8% | 4,800,000 | 0 | |||
沈素芳 | 境内自然人 | 1.25% | 4,348,808 | 0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 | 3,63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138,21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217,600 | ||||
宏立投资有限公司 | 57,13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136,800 | ||||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 6,244,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6,244,605 | ||||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0,000 |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精英之淡水泉 | 5,670,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0,553 | ||||
谈龙彬 | 5,417,611 | 人民币普通股 | 5,417,611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淡水泉精选1期 | 5,385,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5,984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4,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0,000 | ||||
沈素芳 | 4,348,8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8,808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两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为许晓光、许晓荣、许天津、吕秀英、石河子兴汇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宏立投资的股东为许晓光、许晓荣;许天津、吕秀英为配偶关系,许晓光、许晓荣为其子女。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1、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工业国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本次交易后武汉工业国投持有公司股份由1.47%降至0.09%。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46.1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归还了银行贷款及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了208.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购珠海千层股权后资产合并新增所致。
3、预付帐款较上年末减少了39.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货款结算;
4、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了31.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武汉华艺建设投入;
5、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了54.29%,主要原因是新设公司办公室装修费所致;
6、应付票据比上年期末减少83.6%,主要原因是票据承兑到期;
7、应付利息比上年期末增加600%,主要原因是债券计提应付利息,尚未达到支付期;
8、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期末增加55.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购珠海千层股权后负债合并新增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到期归还;
10、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3.01%,主要原因是为报告期内增值税增加相应其附加税也增加;
11、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5.26%,主要原因是公司基本完成全国布局后,加强了对集团大客户开发力度的前期费用增加所致;
12、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1.83%,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整体上升及研发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93.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帐期在6个月内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调整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61.53%,主要原因是销售额增加的同时,毛利率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7.08%, 主要原因是利润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88.38% 主要原因是布局基本完成后,新设公司前期所需大量铺底流动资金大大降低,现金流回归正常;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60.80% 主要原因是归还银行贷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许晓光、许晓荣、许天津、吕秀英 | 1、通过新疆兴汇聚、宏立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许晓光、许晓荣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2、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及实际控制人许晓光、许晓荣、许天津、吕秀英承诺,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不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 2008年03月14日 | 任期内 | 严格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0% | 至 | 8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025.97 | 至 | 10,831.16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017.3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产能逐步释放。 |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许晓光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3-061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5日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波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晓光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请详见2013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3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13]18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2013 年4月20日,公司制订了《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专项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整改提高两个阶段。
在自查阶段形成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整改提高阶段,公司对《自查报告》中所列的问题或不足之处认真加以整改完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并形成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三、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东亚厦门”) 申请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自与银行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年。并同意由公司与东亚厦门签订《人民币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及其所规定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贷款额度项下的其他文件及贷款合同之补充合同等)。公司同时授权总经理许晓光先生在上述授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文本上签章。
四、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整),期限自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公司同时授权总经理许晓光先生在上述授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文本上签章。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3-062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