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冬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翠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014,979,023.66 | 9,202,993,677.63 | 19.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273,859,363.41 | 4,203,132,437.85 | 1.6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16,813,215.10 | 27.15% | 2,270,125,881.38 | 16.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4,435.21 | 97.36% | 50,266,527.35 | -56.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696,119.97 | -44.55% | -20,676,388.06 | 14.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5,248,063.35 | 135.9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2 | 98.00% | 0.04 | -6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2 | 98.00% | 0.04 | -6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1% | 0.22% | 1.19% | -1.7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79,515.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659,508.8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49,081.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31,901.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545,813.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915.01 | |
合计 | 70,942,915.4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7,271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04% | 245,356,800 | 112,000,000 | 质押 | 142,300,000 |
芜湖经开区光电产业投资发展有 | 国有法人 | 8.92% | 104,000,000 | 104,000,000 | ||
芜湖市龙窝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49% | 64,000,000 | 64,000,000 | ||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3% | 40,000,000 | 40,000,000 | ||
王晟 | 境内自然人 | 2.95% | 34,406,400 | 0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2% | 18,952,347 | 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7% | 16,037,692 | 0 | ||
徐留胜 | 境内自然人 | 1.32% | 15,390,099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其他 | 0.86% | 9,999,969 | 0 | ||
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4% | 9,786,864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 133,35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56,800 |
王晟 | 34,40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406,400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952,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52,347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37,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37,692 |
徐留胜 | 15,390,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90,09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9,999,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9,969 |
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786,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6,864 |
要彦彬 | 9,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0,00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麟1号信托计划 | 9,629,697 | 人民币普通股 | 9,629,697 |
蔡宏基 | 8,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王晟持有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份,与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冬雷先生是兄弟关系,因此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与王晟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徐留胜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90,099 股之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1,200,000 股;蔡宏基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50,00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主要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2013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6.6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6.4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及财务费用大幅增长所致。
2、由于公司获利的减少,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同比下滑60%。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3年9月末 | 2012年末 | 同比增减(%) | 增减变化的原因 |
货币资金 | 637,390,236.47 | 1,105,138,374.28 | -42.32% | 主要是公司扩大对外投资规模支付了投资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9,313.12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香港ETI处置到期的利率掉期合约所致。 |
应收票据 | 33,329,543.03 | 12,146,623.47 | 174.39%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329,846,449.26 | 520,872,395.55 | -36.67% | 主要是上期预付收购雷士照明股票款,在报告期内办妥股权登记手续后从预付账款转至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26,480,828.47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香港ETI对雷士照明增持股份及公司董事长王冬雷被任命为雷士照明非执行董事产生重大影响,对其投资进行清理并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605,794,030.27 | 23,932,967.56 | 6609.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对北京维美盛景广告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全资子公司香港ETI增加对雷士照明的股权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3,099,407,353.96 | 2,233,148,446.08 | 38.79% | 主要是报告期内芜湖、大连等地部分基建项目及设备验收转固所致。 |
开发支出 | 192,447,739.60 | 88,433,096.94 | 117.6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了LED产品的研发项目支出投入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8,968.70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母公司处置与建行签订的到期利率掉期合约所致。 |
预收款项 | 77,360,273.01 | 45,197,105.49 | 71.16% | 主要是LED显示屏业务销售订单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90,210,077.41 | -192,168,477.29 | -51.02%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芜湖、大连、扬州LED产业基地采购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完所致。 |
应付利息 | 28,081,686.38 | 8,778,038.65 | 219.9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一年付息一次的公司债券,增加了应付债券的应计利息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61,990,428.67 | 131,250,358.62 | 251.99% | 主要是报告期内芜湖、大连、扬州等LED产业基地的设备验收结算未付尾款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791,977,200.00 | -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211,570.63 | 53,030,022.72 | 117.26% | 主要是增加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少数股东权益 | 51,327,577.25 | 27,453,464.18 | 86.9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持股80%股权之子公司增资及新成立公司持股51%股权的子公司所致。 |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同比增减(%) | 增减变化的原因 |
财务费用 | 143,200,674.41 | 49,739,389.19 | 187.90% | 主要是项目贷款因在建工程转固停止利息资本化以及贷款规模增加、发行公司债计提利息费用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6,417,313.27 | 2,538,079.14 | 152.84% | 主要是增加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176,098.17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已处理了利率掉期合约所致。 |
投资收益 | 31,807,125.31 | -434,554.68 | 7419.48% | 主要是报告期内联营单位盈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88,840,132.01 | 164,582,950.51 | -46.0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贴大幅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377,318.16 | 833,754.77 | 65.19% | 主要是报告期内报废使用期限已满的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248,063.35 | -237,441,571.26 | 135.90% | 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性净流入相对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5,035,818.44 | -1,255,873,108.37 | -30.1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国际增加对雷士照明的投资、以及公司增加对北京维美盛景广告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以前年度签订持续至报告期内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1、经2010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Veeco公司、德国AIXTRON AG公司分别签署70台、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61亿美元,在2011年底之前分批交货;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与美国Veeco公司签署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0.765亿美元,在2011年3月底之前分批交货。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芜湖德豪润达、扬州德豪润达共计已到货MOCVD设备92台,其中:54台已调试完成开始量产,2台设备用于研发;其余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
2、本公司与航美广告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签署了《采购与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总价2.1亿元人民币,履行期限为2012年至2014年三年。详见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4)
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618.71万元,已收款2,929.40 万元,期末应收账款4,814.59 万元。
3、本公司与日本双鸟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签署了《照明业务合作方案》,约定双方三年双方的交易金额计划达到四千五百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3亿元),协议的履行期限为2012至2014年三年。详见2012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重大合作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7)。
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4,188.12万元,已收款4,127万元,期末应收账款61.13 万元。
4、2012年3月2日,鉴于本公司已与美国沃尔玛公司就本公司LED照明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事宜进行了协商,并就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的18个月期间的产品销售计划进行了确认。为此,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美国Shining Image国际公司(以下简称“Shining Image”)签署了代理采购协议。协议约定的最低货值从2012年6月起的18个月不低于4500万美元(约2.83亿元人民币),协议的履行期限:从签署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详见2012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8)。
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未开始交货。
(二)、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2012年3月,鸿道佳扬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北美电器《战略合作协议》纠纷一案,要求北美电器履行协议约定各项费用1,359万元。
北美电器向法院质疑鸿道佳扬出具的《战略合作协议》真实性,同时亦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管辖。2012 年4 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民初字第898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美电器的管辖权异议。北美电器不服裁定,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 年6 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0874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进入程序审理,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北美电器已就《战略合作协议》的真实性申请司法鉴定,目前尚未有结果。
2、2013年9月,本公司就与美国EURO-PRO OPERATING LLC、美国优罗普洛国际控股公司深圳代表处、美国优罗普洛国际控股公司苏州代表处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要求被告向本公司支付已生产完的模具款项、已发送的样品及展示品款项及向本公司赔偿其取消订单的各项损失,三项合计6,883,497.74美元,折合人民币42,370,681.99元。详见2013年9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8)。该案件已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正处于被告举证期内。
(三)、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2012年12月26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吴长江先生两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5.86元/股。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详见2012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3年3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已就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目前尚在审核过程中。
(四)、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
经201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3年3月,该事项暂时终止。
2013年5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公司重启短期融资券申请事项并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拟将注册规模由10亿元调减为8亿元,承销银行由中国农业银行修改为中国境内合资格的商业银行并授权董事长聘请具体的承销银行,方案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详见刊登在2013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修订后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银行申请审批过程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 | (1)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承诺: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③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 年内,其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④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向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每10 股转增不少于5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并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2)王晟承诺: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 2005年09月20日 | 不再持有德豪润达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 遵守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王冬雷、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通产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石河子世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晟(首次发行上市承诺) |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其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生产或销售、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产品;承诺不利用其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2003年02月21日 | 本承诺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不再持有德豪润达的股份满两年之日终止 | 遵守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承诺本次发行认购完成后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公司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其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研发、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研发、生产或销售的项目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项目或产品)。承诺不利用本公司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2009年10月30日 | 不再持有德豪润达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 遵守承诺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90% | 至 | -6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619.72 | 至 | 6,478.9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6,197.2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2013年度收到的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2、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股票 | 02222 | 雷士照明 | 570,412,021.87 | 260,380,000 | 8.24% | 633,301,000 | 20.24% | 1,223,034,070.64 | 长期股权投资 | 香港联交所二级市场购入、协议受让 | |
合计 | 570,412,021.87 | 260,380,000 | -- | 633,301,000 | -- | 1,223,034,070.64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2年12月27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3年01月14日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润达于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21日在香港联交所以场内及场外交易的方式共购入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雷士照明(股票代码:02222.HK,股票简称:雷士照明)普通股260,380,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3,158,513,000股的8.24%,交易金额703,474,160.05港元。
2012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雷士照明主要股东之一NVC Inc.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向NVC Inc.受让其持有的雷士照明普通股372,921,000股(连同股息权利),占雷士照明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1.81%,交易价格2.55港元/股,交易易金额950,948,550港元。2013年3月,该等协议受让股份已过户完成。截止目前,香港德豪润达共持有雷士照明普通股633,301,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24%,成为其单一第一大股东。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公告编号:2013-50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