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永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70,805,412.59 | 1,176,674,529.89 | 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70,615,272.51 | 1,137,583,434.48 | 2.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8,669,509.50 | -42.51% | 126,998,998.36 | -31.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132,783.51 | -22.62% | 33,031,838.03 | -24.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061,295.60 | -28.65% | 31,896,321.67 | -27.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1,266,329.51 | -35.8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8.18% | 0.22 | -24.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8.18% | 0.22 | -24.1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 | -0.39% | 2.9% | -0.9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554.1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0,929.46 | |
合计 | 1,135,516.3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93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吕永祥 | 境内自然人 | 33.66% | 50,482,600 | 50,482,600 | ||
吕兰 | 境内自然人 | 13.7% | 20,544,000 | 20,544,000 | ||
吕洋 | 境内自然人 | 13.7% | 20,544,000 | 20,544,000 | ||
兰秀珍 | 境内自然人 | 6.85% | 10,272,000 | 10,272,000 | ||
吉林市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3% | 5,000,000 | 5,000,000 | ||
江彩莲 | 境内自然人 | 0.61% | 916,974 | |||
厦门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7% | 698,953 | |||
吕永凯 | 境内自然人 | 0.29% | 428,000 | 428,000 | ||
夏燕 | 境内自然人 | 0.24% | 364,740 | |||
东方汇理银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1% | 311,6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彩莲 | 916,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916,974 | |||
厦门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698,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698,953 | |||
夏燕 | 364,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740 | |||
东方汇理银行 | 31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600 | |||
朱忠妹 | 30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600 | |||
张继印 | 29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600 | |||
黄达明 | 244,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856 | |||
王萱 | 24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000 | |||
龙凤雄 | 238,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079 | |||
刘予丰 | 228,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59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吕永祥,吕兰为吕永祥之女,吕洋为吕永祥之子,兰秀珍为吕永祥之妻,吕永凯为吕永祥之弟。上述关联人合计持有本公司68.20%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46.58%,主要是销售客户使用票据结算货款的数额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12.95%,主要是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逐渐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3、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442.60%,主要是因为预付原材料及工程款。
4、应收利息比期初增加了313.78%,主要是由于定期存款利息到帐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了103.16%,主要是应收暂付工程配套款所致。
6、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了3,059.75万元,主要是由于为支付货款办理了应付票据手续所致。
7、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了96.09%,主要是采购原材料进行储备所致。
8、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了239.04%,主要是客户销售预付款。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如下数据比较中本期指2013年1-9月末,上期指2012年1-9月末:
9、营业收入比上期减少31.15%,主要是公司受到上游客户需求紧缩的影响业绩下降所致。
10、营业成本比上期减少了34.52%,主要是公司加大了成本控制力度且受到经营业绩下降的影响所致。
11、销售费用比上期减少了17.04%,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了对销售费用的内部控制管理,有效地降低了不必要的销售费用。
1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减少了191.01%,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3、营业利润比上期减少了27.75%,主要是公司受到行业环境不景气的影响业绩下降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了86.54%,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对外捐赠较多。
15、净利润比上期减少了24.67%,主要是因为业绩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参股抚顺银行的公告 | 2013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 |
关于增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 2013年05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吕永祥、吕兰、吕洋、兰秀珍 | 吕永祥、吕兰承诺:(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吕洋、兰秀珍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 2011年10月18日 | 三十六个月 | 正在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12%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810 | 至 | 4,789.84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44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因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及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大幅减少或暂停,本公司产品作为如上投资及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因受到传统客户需求紧缩或需求暂缓的影响,经营业绩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下滑;但因公司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开发新行业客户市场,因此如果未来经济形势逐步好转,相关项目相继启动,那么本公司的业绩也相应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8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永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10月29日公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10月29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吕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吕兰简历及联系方式请参见附件),吕兰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10月29日公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10月29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吕兰简历:
吕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总经理秘书、进出口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为公司现任董事。
吕兰女士现直接持有公司2054.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永祥先生的女儿,为董事李向文先生的表妹,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2-64602099
联系电话:0432-64602095
传真:0432-64602099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吉林永大集团
专用电子邮箱:Yongdagroup@aliyun.com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下午13: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10月29日公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10月29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聘任吕兰女士(简历、联系方式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吕兰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副董事长。目前吕兰女士已经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吕兰简历:
吕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总经理秘书、进出口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为公司现任董事。
吕兰女士现直接持有公司2054.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永祥先生的女儿,为董事李向文先生的表妹,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目前吕兰女士已经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2-64602099
联系电话:0432-64602095
传真:0432-64602099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吉林永大集团
专用电子邮箱:Yongdagroup@aliyun.com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6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