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
“粤传媒”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
“粤传媒”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2013-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10月9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粤传媒”(股票代码:002181)进行估值。
2013年10月28日“粤传媒”复牌,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以及“粤传媒”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粤传媒”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