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与赎回最低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服务,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本公司”)《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简称“建信货币”)申购与赎回最低数额限制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建信货币
基金代码:530002
二、调整内容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转换最低份额为100份。
3、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告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三、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不等于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除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外,投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四、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登录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