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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37版)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024苏宁云商10,31451,673.140.07
    2002477雏鹰农牧1,96230,979.980.04
    3002007华兰生物82218,560.760.03
    4002405四维图新1,10015,378.000.02
    5002073软控股份1,47512,375.250.02
    6002069獐 子 岛5536,553.050.01
    7002167东方锆业6576,432.030.01
    8002123荣信股份8275,731.110.01
    9002233塔牌集团8264,807.320.01
    10002012凯恩股份9284,704.960.01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7,181.34
    2应收证券清算款11,251.09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013.64
    5应收申购款10,369,120.1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0,408,566.2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6.10%1.12%-7.46%1.27%1.36%-0.15%
    2013年上半年3.09%1.46%4.14%1.52%-1.05%-0.06%
    自2012年3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3.20%1.25%-3.63%1.37%0.43%-0.12%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及开户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4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释义”部分中《基金法》及《销售办法》含义;

    3、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4、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中的相关内容;

    5、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及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6、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7、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8、更新了“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关内容;

    9、更新了“二十六、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新增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