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3-58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3年10月18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在上海市闸北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董事梁明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杰元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海群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汛桥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克东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常清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3】1276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2013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23次工作会议审核未获通过。按照证监会的上述决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此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召开董事会,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决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积极解决重组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在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修订完善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建荣先生、陈汛桥先生、张杰元先生、梁明先生、刘海群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