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3-051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1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8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天业股份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召开天业股份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日 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 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
5、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因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应按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二、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标的资产
2.02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2.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2.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及差额调整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
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上市地点
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1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12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2.13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
2.14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及配套募集资金数量
2.15 募集配套融资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2.16 募集配套融资的股份上市地点
2.17 募集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投向
2.18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9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8、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意见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附股东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会议登记地点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 威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3083室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传真):0531-82685365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见 | 说明事项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2.01 | 标的资产 | ||||
2.02 |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
2.0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
2.0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 ||||
2.0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2.0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及差额调整 | ||||
2.0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 |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
2.0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上市地点 | ||||
2.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
2.11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12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 ||||
2.13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 |
2.14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及配套募集资金数量 | ||||
2.15 | 募集配套融资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 ||||
2.16 | 募集配套融资的股份上市地点 | ||||
2.17 | 募集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投向 | ||||
2.18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
2.19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 ||||
3 | 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 ||||
9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意见的议案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法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人/法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9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807 | 天业投票 | 29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9 | 本次股东大会 的所有29项提案 | 738807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元) |
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2.00 |
2.01 | 标的资产 | 2.01 |
2.02 |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2.02 |
2.0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3 |
2.0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 2.04 |
2.0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05 |
2.0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及差额调整 | 2.06 |
2.0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 | 2.07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2.08 |
2.0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上市地点 | 2.09 |
2.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2.10 |
2.11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11 |
2.12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 2.12 |
2.13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 | 2.13 |
2.14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及配套募集资金数量 | 2.14 |
2.15 | 募集配套融资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 2.15 |
2.16 | 募集配套融资的股份上市地点 | 2.16 |
2.17 | 募集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投向 | 2.17 |
2.18 | 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2.18 |
2.19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 2.19 |
3 | 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与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意见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11.00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8日 收市后,持有天业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0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0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0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80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