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经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正文中,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本集团、集团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75,611,425,000.00 | 68,710,488,000.00 | 10.0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618,335,000.00 | 21,196,984,000.00 | 1.99%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2,663,556,000.00 | 20.30% | 38,704,489,000.00 | 16.9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162,000.00 | 727.45% | 465,100,000.00 | 2,127.38%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4,265,000.00 | -74.72% | 88,130,000.00 | -122.9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675,849,000.00 | -44.76%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2 | 727.45% | 0.1976 | 2,127.3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8% | 0.16% | 2.17% | 2.07% |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830,00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6,241,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091,00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542,000.0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50,000.00 | |
| 合计 | 376,970,000.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5,726户(其中,A股股东为35,531户,H股股东为195户)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王传福 | 境内自然人 | 24.24% | 570,642,580 | 570,642,580 |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24.08% | 566,916,848 | ||||
| 吕向阳 | 境内自然人 | 10.16% | 239,228,620 | 239,228,620 | 质押 | 108,000,000 | |
|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 境外法人 | 9.56% | 225,000,000 | ||||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91% | 162,581,860 | 162,581,860 | 质押 | 81,000,000 | |
| 夏佐全 | 境内自然人 | 5.05% | 118,977,060 | 93,732,795 | 质押 | 21,820,000 | |
| 杨龙忠 | 境内自然人 | 2.76% | 64,997,870 | 35,147,870 | |||
| 毛德和 | 境内自然人 | 1.14% | 26,922,300 | 20,191,725 | |||
| 王念强 | 境内自然人 | 0.81% | 19,049,740 | 14,287,305 | 质押 | 9,300,000 | |
| 刘卫平 | 境内自然人 | 0.52% | 12,355,38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566,916,848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566,916,848 |
|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 225,000,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25,000,000 |
| 杨龙忠 | 29,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50,000 |
| 夏佐全 | 25,244,26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44,265 |
| 刘卫平 | 12,355,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55,380 |
| 李柯 | 11,88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84,500 |
| 李永光 | 10,824,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4,680 |
| 孙一藻 | 10,164,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64,680 |
| 高荣利 | 9,359,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9,359,942 |
| 张翼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传福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高荣利的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80,415股,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9,079,527股。 | ||
注:之前全称及简称分别为“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融捷”。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资产负债表 | 单位:元 | |||
| 科目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变动 | 原因 |
| 货币资金 | 6,484,754,000.00 | 3,683,966,000.00 | 76.03% | 主要是由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740,229,000.00 | 306,102,000.00 | 141.82% | 主要是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以及将部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所致 |
| 长期应收款 | 52,179,000.00 | 22,500,000.00 | 131.91% | 主要是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增加所致 |
| 开发支出 | 2,473,406,000.00 | 1,716,007,000.00 | 44.14% | 主要是由于汽车项目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资本化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13,902,000.00 | 1,884,499,000.00 | -51.50% | 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已动工建造的职工福利房亚迪二村工程已经竣工,分项验收已完成并开始对员工销售,本期将亚迪二村开发成本余额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
| 短期借款 | 12,583,710,000.00 | 8,417,755,000.00 | 49.49% | 主要是由于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13,419,876,000.00 | 10,238,088,000.00 | 31.08% | 主要是供应商以票据模式结算的采购量上升 |
| 预收款项 | 1,565,100,000.00 | 2,739,442,000.00 | -42.87% | 主要是由于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358,000.00 | 118,172,000.00 | 45.01% | 主要是由于流动性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 应付债券 | 5,964,830,000.00 | 3,968,269,000.00 | 50.31% | 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影响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64,129,000.00 | -120,400,000.00 | 36.32% | 主要是受汇率变动的所致。 |
利润表 | 单位:元 | |||
| 科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 | 原因 |
| 财务费用 | 842,605,000.00 | 550,393,000.00 | 53.09% | 主要是由于汇兑损失增加和利息资本化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7,112,000.00 | 276,863,000.00 | -46.86% | 主要是由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
| 投资收益/(损失) | -53,913,000.00 | -10,941,000.00 | 392.76% | 主要是由于合营公司利润减少所致,同时去年同期有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而本期无该业务 |
| 营业外支出 | 28,288,000.00 | 48,454,000.00 | -41.62% | 主要是由于违约金及赔偿减少所致 |
| 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
| 科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 | 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5,849,000.00 | 3,033,811,000.00 | -44.76% | 主要是由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0,467,000.00 | -3,033,955,000.00 | 30.54% | 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51,098,000.00 | 61,219,000.00 | 7824.17% | 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注:若干比较数据已经过重述,以符合本年度之列报要求。该重分类更清晰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数据中金额为人民币980,416,000元的预提费用由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至应付账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新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12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在报告期内进展情况如下:
1、Ingenico工程工业与金融公司(Ingenico S.A.)和本公司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当事人的延期申请,法院将原定于2013年10月11日针对案件程序性争议的裁定推迟到2013年11月22日。报告期内案件并无重大进展。
2、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比亚迪”)与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简称“嘉兴优太”)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3年2月8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再次作为原告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上海比亚迪向其支付11,010,036.23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85,264.62元以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2013年4月10日、5月20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30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海比亚迪偿付嘉兴优太货款11,010,036.23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及承担案件受理费。上海比亚迪不服一审判决,于2013年9月13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上海比亚迪不支付嘉兴优太货款11,010,036.2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改判由嘉兴优太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经201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1年9月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债券发行经2011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81号文核准。该债券分期发行,其中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已于2012年6月20日发行完毕。2013年9月23日,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按面值发行人民币30亿元(以下简称“第二期债券”), 第二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35%,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13年9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第二期债券于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2、王传福、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吴昌会、何志奇、广州融捷、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张辉斌、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 3、王传福 | 承诺:如果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有关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如有)等,并放弃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请见“承诺内容” | 1、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2、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 3、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发生因税收优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题而需要补缴或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或罚款。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70% | 至 | 619%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4,510 | 至 | 58,51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13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第4季度为汽车行业的传统旺季,预计公司速锐、S6等主力车型仍将保持较好的销售,汽车业务销量及盈利环比将有所增长。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预计在第4季度将维持平稳。此外,在政策支持和需求恢复的产业环境下,全球太阳能业务整体趋暖,市场竞争有所缓和,第4季度公司太阳能业务的亏损也将进一步收窄。 | ||
注:“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指净利润的预计区间,而非净利润变化幅度的区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股票 | 600057 | 象屿股份 | 11,139,000.00 | 658,934 | 0.08% | 658,934 | 0.08% | 2,965,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债务重组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
| 合计 | 11,139,000.00 | 658,934 | -- | 658,934 | -- | 2,965,000.00 | 0.00 | -- | --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3-024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