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3-023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在公司17楼召开。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戴春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马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侯铁军先生应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刘威东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曹爱民先生应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薛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及新疆准噶尔物资公司对鸿基焦化增资扩股2.5亿元。此事项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办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公司对鸿基焦化增资扩股关联交易的议案》不再执行。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3-024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增资扩股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全体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3年1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委托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请各位股东在2013年11月1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至公司办公地址,现场登记的股东请至公司办公地址。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4日
3、公司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
4、公司邮政编码:830002
5、联系人:吕政田、刘佳
联系电话:0991-2356610 传真;0991-2356610
七、本次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请各位董事审议。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编号: 临2013-025
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增
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优化鸿基焦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鸿基焦化)债权人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及新疆准噶尔物资公司对鸿基焦化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具体方案如下:
依据《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涉及股东全部权益净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3】1199号),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 鸿基焦化净资产为4.868301亿元,本次拟由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以1.25亿元,新疆准噶尔物资公司1.25亿元的两公司,所持共计2.5亿元对鸿基焦化债权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后鸿基焦化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到45405.47万元,转增余额9594.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鸿基焦化股权结构由公司独资变为:
股东名称 | 原股权比例(%) | 增资股权比例(%)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66.08 |
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 | 0 | 16.96 |
新疆准噶尔物资公司 | 0 | 16.96 |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办理: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鸿基焦化增资扩股关联交易的议案》不再执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