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8版:信息披露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毛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吴菊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朱宇华

    公司负责人毛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菊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宇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943,592,387.265,940,351,940.62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50,055,438.412,182,114,783.36-1.47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476,836.65-96,627,589.08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424,983,650.691,772,053,993.93-1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91,733.8448,820,989.74-38.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59,772.1845,652,840.58-71.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72.78减少1.4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103-4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103-41.75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56,36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67103,424,8450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9489,750,0000质押 76,200,00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09,000,0000
    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04,500,0000
    陶勇未知0.603,022,6820未知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592,938,9500未知
    翁志行未知0.522,589,5800未知
    杨蓉未知0.422,080,9260未知
    黄代放境内自然人0.402,019,7680
    启东滨海建设有限公司未知0.391,943,979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03,424,845股份种类及数量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89,750,000人民币普通股

    103,424,845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89,750,000

    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4,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陶勇3,022,682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938,950人民币普通股

    3,022,682

    翁志行2,589,580人民币普通股

    2,938,950

    杨蓉2,080,926人民币普通股

    2,589,580

    黄代放2,019,768人民币普通股

    2,080,926

    启东滨海建设有限公司1,943,979人民币普通股

    2,019,76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大股东中,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和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黄代放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是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黄代放先生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项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与去年相比金额增减幅度比重变动幅度说明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资产总计5,943,592,387.27100.005,940,351,940.62100.000.05  
    货币资金365,800,845.046.15991,690,515.6816.69-63.11-10.54资金支付所致
    存货1,101,742,008.1518.54691,984,649.0111.6559.216.89季节性合同生产增加
    在建工程525,856,572.088.85403,300,945.766.7930.392.06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开发支出84,137,271.181.4242,821,363.000.7296.480.70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656,647,025.1711.05275,991,800.004.65137.926.40借款结构变化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4,181,160.370.072,675,742.870.0556.260.02薪酬基数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19,681,955.05-0.3350,130,685.350.84-139.26-1.17进项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861,196.740.018,705,742.180.15-90.11-0.14利息支付所致
    应付股利10,308,000.000.17   0.17应付股东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390,000.000.73370,250,000.006.23-88.28-5.50归还到期借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6,868,017.910.1211,875,729.410.20-42.17-0.08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项 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增减幅度(%)说明
    毛利率(%)18.9918.85增加0.14个百分点 
    财务费用48,779,573.8273,417,114.04-33.56贷款减少及利率下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794,871.79-2,255,547.18-135.24按应收账龄计提坏账
    投资收益24,398,388.2318,539,767.9931.60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营业外收入11,425,754.354,296,629.63165.92收到退税款
    营业外支出1,730,236.64519,567.55233.01固定资产处置所致
    所得税费用7,034,925.6116,075,036.86-56.24纳税调整项影响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项 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增减幅度(%)说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8,235,293.671,818,162,702.05-22.00资金支付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66,712,130.321,914,790,291.13-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476,836.65-18,934,192.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248,697.75161,939,757.40-46.74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2,092,551.78388,144,137.58-1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843,854.03-226,204,380.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3,784,827.80670,749,713.3731.76贷款利息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87,371,223.51680,739,743.153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6,395.71-9,990,029.78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失效并已注销相应部分股票期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3-019)。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件许可【2012】582号),公司向泰豪集团等7位股东非公开发行4500万股收购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00%资产。公司股东、关联方等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承诺中简称"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泰豪科技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在任何与泰豪科技及其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具有控制地位。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将信守上诉承诺,为泰豪科技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在本公司作为泰豪科技股东期间,上述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该承诺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长期有效。

    2、关于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利润的承诺

    非公开发行参与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彦彬、黄代放、刘花兰承诺: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3,157万元、3,720万元、4,558万元。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的,则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彦彬、黄代放、刘花兰将按照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3、2014年承诺净利润数以北京亚超评字(2011)02072号《资产评估报告》中2012、2013、2014年度预测净利润数为准。

    该承诺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 履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非公开发行参与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彦彬、黄代放、刘花兰(本承诺中简称"本公司/本人")承诺:

    ①若本次交易得以完成,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也不由泰豪科技回购本公司/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之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泰豪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本公司/本人增持的泰豪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该承诺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 履行期限为2012年5月29日至2013年5月28日。

    (2)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本承诺中简称"本公司")承诺:

    ①若本次交易得以完成,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至少4500万股泰豪科技的股份,也不由泰豪科技回购本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除执行《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彦彬、黄代放、刘花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外),之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泰豪科技因本公司持有的上述4500万股而发生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本公司增持的泰豪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③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彦彬、黄代放、刘花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彦彬、黄代放、刘花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条款触发,而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彦彬、黄代放、刘花兰因其持有的泰豪科技股份出售等原因导致所持股份不足以履行利润补偿协议,本公司同意将以本公司所持股份代为补偿上述不足部分。

    该承诺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 履行期限为2012年5月29日至2015年5月28日。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勇

    2013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3-02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通知:

    1、泰豪集团分别质押在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福州路支行的13,000,000股和9,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因偿还借款,已于2013年7月25日和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同时,泰豪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一年,已于2013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泰豪集团累计持有本公司86,600,000股股份被质押,占泰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6.49%。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